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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4-25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3]198号
【发布日期】 2013.05.10 【实施日期】 2013.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合教秘〔2013〕198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23号)的要求,各地需申报安徽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每县(市)区申报安徽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4名;其中:县(市)区教育局2名(幼教专干1名、教研员1名)、幼儿园2名(教育部门办园1名,企事业单位办园或民办园1名)。

  经开、高新、新站三个开发区申报安徽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各2名;其中幼教专干或教研员1名,幼儿园1名。

  二、推荐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从事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幼教专干、教研员),幼儿园园长、教师。

  三、推荐条件

  1、带头贯彻学前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兢兢业业从事学前教育管理、教研、保教工作。

  2、积极承担学前教育项目实施、管理、教研、科学保教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所从事的工作对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坚持科学的办园理念,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和提升保教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注重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习,认真钻研学前教育业务,具有较高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能对提高学前教育发展和保教质量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并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2),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先进个人推荐材料(Word格式,2000字左右),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lufang501@163.com,并形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打印后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学前办。

  联系人:陆芳芳,联系电话(传真):63505225

  附件:1、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2、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0日

  附件1:
  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育局(公章)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手  机
  附件2:
  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学  历
 
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年限
 

 

 

 

(可另附页)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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