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秘[2013]74号
【发布日期】 2013.05.07 【实施日期】 2013.05.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文物与古迹保护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合政秘〔2013〕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张马墩遗址等22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在此次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后,尽快会同当地的规划部门完成国保、省保和市保单位紫线规划编制,报市文物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备案。
2013年5月7日
合肥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类别
名称
年代
位置
1
古遗址
张马墩遗址
新石器-周
肥西县柿树岗乡龙潭村
2
墩子哄遗址
西周
肥西县山南镇吕楼村
3
三官殿遗址
新石器
庐江县泥河镇中沙溪社区
4
慕容城遗址
新石器
庐江县白湖镇六岗村
5
城池村古城遗址
汉
庐江县柯坦镇城池村
6
大、小钹滩遗址
商周
肥东县长临河镇东光村
7
古城宣遗址
商周
肥东县古城镇张斗村
8
韩城遗址
商周
肥东县桥头集镇韩城社区
9
双桥遗址
周
肥东县店埠镇双桥村
10
古墓葬
舒王墩汉墓
汉
肥西县花岗镇安墩社区
11
古建筑
董氏宗祠
清
肥西县丰乐镇沿河村
12
许氏宗祠
清
肥西县紫蓬镇农兴村
13
吴公祠
清
庐江县庐城镇牌楼社区
14
吴氏宗祠
明
肥东县八斗镇八斗社区
15
大孟砖雕墙
明
肥东县包公镇大孟村
16
黄氏宗祠
清
肥东县包公镇板桥村
17
马氏宗祠
清
肥东县石塘镇马集社区
18
李氏宗祠
清
肥东县梁园镇新河村
19
六家畈古民居群
清
肥东县长临河镇六家畈村
20
吴氏旧居
清末
肥东县长临河镇长临社区
21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小井庄包产到户纪念馆
1979年
肥西县山南镇小井庄社区
22
杜集“五七”干校旧址
1970年
长丰县杜集乡杜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