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人口委[2013]18号
【发布日期】 2013.04.26 【实施日期】 2013.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计划生育管理
合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合人口委〔2013〕1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民生工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三项制度”的主要内容、资格条件;“城乡保”优待、“关爱女孩”等相关惠民兼容政策;各地自行开展的利益导向项目,以及利益导向政策实施成效等。
二、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日-5月31日。
三、活动形式
(一)加强新闻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以专题、专版和新闻报道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生工程实施对计划生育家庭带来的实惠,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典型事迹。
(二)加强网络和声讯宣传。重视新兴传播媒介的作用,加强网络和声讯宣传,依托各级门户网站开设板块,开通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
(三)制作和发放一批宣传品。要结合实际,编印制作通俗易懂、格式新颖、能吸引群众的工作手册、主题宣传画、宣传挂图、宣传折页等系列宣传品向群众发放。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此次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浓厚宣传氛围。可通过组织政策咨询、举办文艺演出、有奖竞答,以及利用宣传车、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浓厚宣传氛围。
(三)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包括文字报道、图片、声像资料等)和总结。
合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