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商务局 【发文字号】 合商建[2013]117号
【发布日期】 2013.04.15 【实施日期】 2013.04.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菜市场和农贸市场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合商建〔2013〕117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相继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目前,我省滁州、亳州各有1例确诊病例,我市尚未发现确诊病例。面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形势,省政府决定启动流感流行应急预案IV级向应,并对防控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贯彻《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合政办明电[201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菜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H7N9禽流感易发高发季节,而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又是禽流感重点防控区域,对禽流感的防控切不可以掉以轻心。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农贸市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要全力以赴、扎扎实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辖区责任制。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办者为直接责任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疫情发生或扩散的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源头控制和清洁消毒。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办者要落实管理责任,要督促经营者严格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内经营户家禽的来源。要对禽类销售区域进行统一消毒,各市场加大清扫力度,及时清理宰杀垃圾,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活禽经营做到销售和宰杀隔离,以减少病毒传染风险。
四、加大宣传防控力度。要通过市场内的公告栏、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将H7N9型禽流感动态和预防注意事项及时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户宣传,提醒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疫情传染,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合肥市商务局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