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3]1号
【发布日期】 2013.03.09 【实施日期】 2013.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
(合政〔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3〕1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3年民生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民生工程项目6个。
1、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体目标,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创新“五大工程”为重点,培育建设136个中心村公共服务体系。
2、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加强流浪救助机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救助能力;开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有效落实政府补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次均门诊、住院药品费用降到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5、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免费开放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和文化站,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6、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二)提标扩面民生工程项目5个。
1、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2、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提标扩面政策。将39238名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660元提高到726元。扩大政策覆盖面,将6872名三级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补助标准每人每年360元。
3、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
4、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5、扩大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扩大资助范围,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三)扩充整合民生工程项目1个。
扩充整合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实施原有五保户供养、农村五保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合并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1540元增加到1700元。
(四)退出民生工程项目6个。
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5项工程按期完成任务,家电下乡政策到期,2013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五)继续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21个。
计生奖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贫困残疾人康复、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21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意见》(合政〔2012〕1号)规定执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合肥市X项民生工程
为打造富有合肥特色的民生工程,市政府决定在实施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3年增加实施民生工程14项。其中,新增9项,继续实施4项,调整充实1项,整合退出2项。
(一)新增9项。
1、惠民“菜篮子”工程。依托大型商业连锁超市,在特定时段和节假日,推出5款以上、价格低于1元/斤的农副产品投入市场。2013年,全市将设立120家左右定点门店。
2、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对具有合肥市户口的死亡人员提供包括接运、存放、火化、寄存等内容的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合肥市市区户藉的70岁以上低保老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70岁以上无子女空巢老人,每天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小时居家养老服务。
4、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在全市范围内为五保老人办理医疗护理保险,提供免费医疗护理服务。
5、低保户“免费收看有线电视”。对持有低保证的合肥有线电视用户免收当年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6、省级职工书屋标准化建设。对申请参加省级职工书屋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职工书屋建成验收合格后,市财政给予每户2万元的补贴。
7、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对全市登记在册易肇事重性精神病人,在正常报销医保费用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部分再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8、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00个贫困村予以重点扶持,改善道路交通和村庄环境。
9、儿童先天性疾病医疗救助。对全市范围内患有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的儿童,个人自付医疗费按一定比例给予定额补助。
(二)继续实施4项。
1、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充分利用社区人口学校、图书室、亲子家园等资源,面向青少年提供课外作业辅导或特长培训,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开展健康讲座、法律讲座等服务项目。2013年计划建设“老少活动家园”220个。
2、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采取政府搭台、社会租赁、商业运作等方式,建设“智能化便民服务亭”,整合便民服务业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2013年计划建设“智能化便民服务亭”200个。
3、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继续免除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课本费。其中,城市及农村免除作业本费、城市免除课本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农村免除课本费仍由中央财政解决。
4、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完成合肥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和徽商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建成区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超市和团体消费单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全覆盖。
(三)调整充实1项。
群众体育设施工程。包括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全民健身苑建设和笼式多功能健身场建设三项内容。
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在去年实施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安装1套全民健身路径(不少于10件器材)。2013年计划建成350个。
全民健身苑建设是在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利用公共用地建设全民健身苑,每个健身苑器材不少于10件,包括生态透水砖地面处理。2013年计划建成100个。
笼式多功能健身场建设是在公园、广场、绿地、社区空地(800平方米左右)上建设笼式多功能健身场地。2013年计划建成笼式多功能健身场10个。
(四)整合退出2项。
“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建设”和“新农村亮化工程”退出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协调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县(市)、区和开发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分类指导,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出成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和管理。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确保补助类项目资金及时发放到人,工程类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严格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巩固建后管养机制。坚持建管并举,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民生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后续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民生工程管养要求,明确管养责任,安排必要经费,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管养机制。
(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将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绩效评价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随机抽样、互访互查、实地查验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