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3]7号
【发布日期】 2013.01.18 【实施日期】 2013.0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合农〔2013〕7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2013〕2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合安〔2013〕3号)文件精神,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冬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冬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冬春两季农村人员出行增加,农资货运任务增多,是拖拉机载人走亲访友、从事货物短途运输的高峰期,同时,又极易出现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农机安全隐患增大,容易导致事故产生。为防范农机事故,各地农机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二、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线
宣传教育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滚动字幕、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竖展板、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有效形式,向社会和广大农机手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操作安全知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广泛深入农村,重点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新购机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有效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防范因机手操作不当引发农机事故。
三、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各类农机事故隐患
大检查从即日起至2月底结束,各地要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广泛深入农村、乡(镇),到农机维修网点、机库(棚)等农机设施设备场所以及田间、场院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纠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脱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场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上路行驶和作业,坚决杜绝事故隐患。要结合设施农业生产特点,积极开展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杜绝私自组装卷帘机等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监管全覆盖。市农机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与督查。各地检查工作情况请于2月25日上报市农机局
四、积极配合,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
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大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扎实开展治超“雷霆”专项行动,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全力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拖拉机和变型运输机无牌、套牌、脱检和驾驶人无证驾驶以及载人、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变型运输机(俗称农用车)私自改装、加高加宽等非法违规行为,避免因农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五、开展农机技术服务,确保使用安全
各地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冬季农闲季节,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组织农机技术人员和安全检验人员深入乡村,依托农机合作组织,大力开展冬季农机技术培训和安全检验,向广大农民机手传授冬季特别是恶劣天气条件下农机安全驾驶技术,帮助农民检修农业机械,及时排除农机故障,提高农机安全使用状况,确保农机各项性能良好,严防“带病”农机投入使用,避免农机事故发生。
六、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恶劣天气条件下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主要领导要在岗带班,随时掌握农机安全动态,妥善处理各类农机事故。要完善农机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内容,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误报、迟报等现象发生,确保农机安全信息畅通、准确。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