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3.01.05
【实施日期】 2013.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统计我市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因工作需要,请各律师事务所于1月8日前上报所内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各级政府部门监督员情况。
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共两页),及时通过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报送。
联系人:黄琦;电话:65626238
附件: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表
2013年1月5日
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表
填报日期:2013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
别 党派 律师事务所 担任历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情况 手机号码 本次参会提案名称 备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党代表
届次 级 是否现任 届次 级 是否现任 届次 级 是否现任
1 刘** 男 ** 安徽**律师事务所 *届 合肥市 否
*届 安徽省 是
2 张* 女 ** 安徽**律师事务所 *届 合肥市庐阳区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