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2.11.09
【实施日期】 2012.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干部与工作人员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拔合肥市民合唱团团员的通知
为弘扬合唱艺术,引领和带动群众歌咏,繁荣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参与我市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展示合肥文化强市建设的优秀成果,我市拟成立合肥市民合唱团,面向全市选拔优秀合唱人才。现就团员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常住合肥,热爱艺术、热爱歌唱的社会各界音乐爱好者。
二、报名条件
1. 年龄:25周岁-50周岁。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3. 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接受过声乐专业训练,识谱,具有扎实的声乐基础。
4. 能自觉遵守合唱团各项规章制度,能正常参加合唱团的学习、排练、演出和各级各类比赛。
5. 参加过合唱团排练演出,有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
三、选拔方式
团员选拔面向全市社会各界,采用自愿报名方式,经考核后,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电子版)。
四、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娴、陶焰
电 话:(0551)2651975、3538059
邮 箱: 852527541@qq.com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9日
附件:合肥市民合唱团团员报名表
填表时间:2012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拼音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身高(cm)
毕业院校、专业
工作单位 本人手机
家庭常住地址、邮编 家庭电话
家庭户口所在地住址、邮编 电子邮箱
识谱情况 □五线谱 □简谱
艺术经历
及获奖情况
审核意见
备注:1.请认真填写,并附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电子版;
2.请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852527541@qq.com,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51)265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