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2.10.10
【实施日期】 2012.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参加“天之蓝”杯合肥市第二届律师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投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天之蓝”杯合肥市第二届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十佳(优秀)律师、十佳(优秀)公益律师评选活动现已进入社会评选阶段。根据《活动方案》安排,经评选委员会决定,将于近期在全市律师行业内组织投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执业律师。
二、投票形式
填写纸质选票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请各律师事务所统计所内执业律师总数,安排专人于10月11日至12日间至市局律师管理处领取纸质选票,并于10月17日(下周三)前将选票统一交回市局律师管理处。
各律师事务所务必要对投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执业律师认真参加评选,及时上交选票,以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