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2]368号
【发布日期】 2012.10.10 【实施日期】 2012.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安徽银监局关于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在合肥市凤凰城商业广场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2〕368号)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关于在合肥市凤凰城商业广场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合光银发〔2012〕6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合肥市凤凰城商业广场(凤凰城家家景园三期66幢)北大门1F48号商铺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以“光大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名称对外挂牌。
二、该自助银行开业后,你分行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其运营、内控管理等情况。
三、你分行要严格遵守光大银行关于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安全防范等方面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消防措施,确保资金和网点安全。
安徽银监局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