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2]347号
【发布日期】 2012.09.25 【实施日期】 2012.09.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安徽银监局关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在合肥市丹霞路等地设立3个自助银行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2〕347号)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设立丹霞路等三个离行式自助区的请示》(交银皖〔2012〕1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合肥市丹霞路国轩名门商业楼1层好在来超市东侧商铺、望江西路澜溪镇花园配套商业用房102室、胜利路与临泉路交口商住楼16号商铺分别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以“交通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名称对外挂牌。
二、上述自助银行开业后,你分行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其运营、内控管理等情况。
三、你分行要严格遵守交通银行关于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安全防范等方面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消防措施,确保资金和网点安全。
安徽银监局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