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2]341号
【发布日期】 2012.09.21 【实施日期】 2012.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安徽银监局关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在合肥市六安路和长江路交口安徽省文化馆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2〕341号)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关于在合肥市六安路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招银合发〔2012〕3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合肥市六安路和长江路交口安徽省文化馆一楼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以“招商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名称对外挂牌。
二、该自助银行开业后,你分行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其运营、内控管理等情况。
三、你分行要严格遵守招商银行关于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安全防范等方面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消防措施,确保资金和网点安全。
安徽银监局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