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2.09.18
【实施日期】 2012.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业务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我市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刑事诉讼法》远程培训学习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协为帮助各地律协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工作,方便广大律师学习高质量培训课程,在中国律师培训网中开设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培训专栏”,对全国律师免费开放。根据全国律协律发通〔2012〕52号文件的精神及省律协《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律协《刑事诉讼法》远程培训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我市律师参加培训专栏学习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题名称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培训专栏。
二、培训时间
2012年8月20日至2013年3月31日。
三、培训网址
http://www.aclaedu.cn/topic/2
四、培训内容
本次专题培训共设有以下10门课程:
(一)《刑事诉讼法》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重大理论问题(郎胜);
(二)《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的完善(杜春);
(三)《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与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顾永忠);
(四)《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刑辩观念的转变(陈瑞华);
(五)新《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制度(胡云腾);
(六)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检察工作新视角(陈国庆);
(七)新《刑事诉讼法》下侦查工作的新转变(樊崇义);
(八)新《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制度、特别程序及修订中的重点问题(陈卫东);
(九)律师刑事辩护执业规范(李贵方);
(十)律师刑事辩护执业技能(田文昌)。
五、授课师资
本次专题培训的授课人包括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学者,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六、培训费用
本次专题培训不收取培训费。
七、登入账号和密码
执业律师使用用户名为:“ah+17位执业证号码”,默认密码为执业证号码后六位,实习律师的用户名为:“ah”+“s”+实习证号码”,默认密码为:654321。
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通知所属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相关课程学习。培训期间,如遇有网络技术等问题,可与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张思思,联系电话:(010)82668266-813。
市律师协会联系人:张 艳,联系电话:0551-5626238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