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12]14号
【发布日期】 2012.08.24 【实施日期】 2012.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若干意见
(2012年8月24日 合发〔2012〕1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以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为为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目标,打造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
2.发展目标。未来五年,要集中力量重点打造和初步建成科教先导、创新驱动的文化实力城市,开明开放、机制完善的文化活力城市和繁荣旺盛、特色鲜明的文化魅力城市。力争到“十二五”末,城市文化建设的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居中部省会城市前列,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10%以上,成为我市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一,区域性文化产业中心地位得到确立。
3.基本原则
--文化引领原则。以文化现代化引领城市现代化,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先进文化教育人民、引领风尚,不断提升城市的人文素养。
--以人为本原则。加快建设基层文化基础设施,着力构建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统筹兼顾原则。既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又要大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既要大力发展精品文化,又要大力发展群众文化;既要加强城市文化建设,又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做到同步规划,整体推进。
--普及提高原则。在加强基层基础、推动文化普及的同时,着力打造一批精品力作、培育一批文化品牌、造就一批领军人物,提升合肥文化的整体实力,增强合肥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项目支撑原则。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龙头企业,把建设文化“软实力”变成工作“硬任务”,从根本上改善城市文化的“硬环境”,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4.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之成为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力量源泉和纽带。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大力开展科学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5.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广泛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不断推动“书香庐州”活动向全民阅读深化,形成全社会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提升科学人文素养。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城市重点抓好“四点半学校”、“快乐儿童俱乐部”等活动阵地,乡村重点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和“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继续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者服务形式载体,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持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活动,开展“公民素质进万家”等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6.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大力扶持特色学科、优势学科和应用学科,切实加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整合各方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和资源,筹备成立合肥市社会科学院,努力建设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为现实的发展能力和生产能力。加快县(市)区社科联建设,推动县(市)区社科普及、学术研究等工作。
7.巩固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文化传播中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吸引力、影响力和主导力。发展新兴媒体,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运用和管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发挥新兴媒体在文化传播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营造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市的浓厚舆论氛围。
8.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大力弘扬“开明开放、求是创新”的合肥城市精神,深入推进“三大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创建为民、惠民工作,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创建成果。不断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爱国歌曲大家唱”、“文明短信传递”、“三下乡”、“四进社区”、“走向文明”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倡导读书学习、文明礼仪和勤俭节约,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乡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工地、文明网吧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细化检查考核和评比细则,推进动态管理,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城乡文明创建,继续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大力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倡导移风易俗,广泛制定村规民约。在肥西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基础上,力争其他县(市)尽快进入“全国文明”行列。
9.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围绕创新体制、搞活机制的目标,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政策引导、公共服务等职能。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和改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使用,促进各种文化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县(市)区公共文化场馆、各级各类院校体育场所免费开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大力推进各类转制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一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推进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吸纳社会资本,建立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健全保值增值机制。大力培育各类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完善现代流通体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10.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二五”时期,建成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合肥中心图书馆、合肥博物馆、合肥美术馆、规划展览馆、合肥文化馆(新馆)、合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一批文化设施。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全民健身苑、农家书屋等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等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发展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具有合肥特色的体育健身服务业。建设一批全民文化活动广场、体育健身广场等基层基础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百所能够满足农村青少年科学、文化、艺术、体育发展需求的“乡村少年宫”,力争基层文化建设管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鼓励、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小区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功能齐全的文化服务设施。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发挥专业团队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影剧院、纪念馆、博物馆等大型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和利用效益。
11.不断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坚持“三贴近”原则,不断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培育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较大社会影响、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品牌。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抓手,精心组织实施文学艺术精品创作,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着力提高文化产品原创能力,推动原创文化作品的产业化和后续产品的多样化。健全完善重点文化项目创作生产制度,设立合肥市“文学艺术奖”,引导各种资源向精品创作生产集聚。创新文艺表演手段,注重把优秀传统文艺样式与时尚元素结合起来,丰富内容、拓展渠道,推动文艺精品更好地走向市场、走进基层、走近群众。着力培育一批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提升“新春文化庙会”、“庐州放歌”、巢湖民歌艺术节、“走向文明”、“元旦越野赛”、“龙舟赛”、“健身走”等文化体育品牌活动的影响力。传承发展合肥地域文化、历史文化,调查评估历史建筑、街区,实施文化遗产挂牌保护。加大非遗保护力度,推动优秀民间文化融入现代经济社会生活,促进非遗保护与科技、教育、制造、商贸、旅游有机结合。
12.大力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将文化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融合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着力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工艺品制造、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数字动漫、智能语音、广告会展、娱乐休闲等九大产业。坚持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发展后劲足、竞争优势明显的文化企业,形成骨干企业带动产业升级的良好局面。积极鼓励和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跨地区、跨领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大力推进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努力把合肥报业传媒集团、合肥文广演艺集团建设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文化企业。深入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旅游、装备制造、信息、商贸、教育、建筑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学研合作基地、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基地等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引导和促进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好合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快动漫产业发展,立足合肥国家级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推进动漫产业深度合作,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继续办好“文博会”,以项目为抓手,以展会为平台,引进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全市文化产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13.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巩固和扩大与国内外友好城市、港澳台地区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长三角及中西部地区文化经济合作和交流,提升合肥文化在东中部地区的影响力。加大省内文化交流合作及资源整合力度,增强在合肥经济圈、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加强外宣窗口建设,以文化交流活动为载体,开展电视周、文化周等活动,推进外宣、外事、外贸、侨务、科技、旅游、体育等与文化“走出去”结合起来,形成对外文化交流合力。发挥国家级文化出口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文化产品、服务、资本走出国门。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同国外有实力的艺术、传媒、出版和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资本、项目、人才、技术、市场和服务的深度合作。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4.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高度重视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将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本地文化建设,研究解决相关重要问题,检查督促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15.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健全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相关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确保每年对文化建设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城市住房开发建设中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可适当减免规费。老城区要加快改建、扩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用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重大主题创作、非遗传承保护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努力发展新媒体和新的文化业态,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对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由市文化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直接调度,在项目立项、政策扶持、银行信贷、土地使用、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降低信贷门槛,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扶持、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领域,非公有资本参与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企业,逐步建立多元投融资体系。
16.进一步加快构建人才高地。把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市战略,健全培养引进、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形成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各类人才茁壮成长的良好局面。高度重视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人员充实、结构合理、素质良好、作用明显的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突出抓好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现代传媒信息技术等紧缺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外向型、复合型、科技型文化高端人才。加强文学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交流合作发掘培养机制,培育一批本土文学艺术界领军人物。树立人才资源统筹利用意识,充分发挥在肥的中央、省属单位文化人才作用。把引资与引智结合起来,通过引进文化大企业,延揽一批高层次人才。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把引进特殊文化人才纳入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范围,享受同等待遇。对个人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类奖项的,市里实行配套奖励。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完善配套措施和运行机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