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秘[2012]87号
【发布日期】 2012.08.08 【实施日期】 2012.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国家安全工作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2〕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火灾事故等指标出现预警,部分地区控制指标超出序时进度,较大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多发,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今年只剩下不到5个月时间。当前,正值盛夏和主汛期,天气持续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易发,季节性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后五个月,是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十八大召开在即,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采取超常规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防范。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带头落实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深入基层和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因组织不力、监管把关不严、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大攻坚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采取拉网排查、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按照法律法规上限经济处罚一批,追究违法违纪人员一批)。8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行动。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细化工作方案。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对十八大前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和安排,明确日、周、旬、月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好企业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三)开展全面检查督查。集中安全监管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不间断的安全检查。落实检查责任,细化检查内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菜单式”的检查方法,找准问题,加以整改。
(四)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乡村、废弃厂库房和行政区划相邻区域的排查。
(五)狠抓隐患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施跟踪督办,确保100%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实施挂牌督办;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
(六)建立责任档案。凡是已经排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和场所,以及完成整改的隐患,建立责任人档案,以备检查。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要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和领域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管,严密防范,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以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为重点,加大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路面执法力度,开展区域联合执法、错时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等制度,严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行为。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
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实行严查严管,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加强对在建的高架桥、轨道交通工程的技术监控和安全监管,防止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边坡治理,严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管。严格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以整顿治理非法采矿为重点,加强对小型非煤矿山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销售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违章行为。严格落实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制度;恢复生产前,要逐一对照标准进行验收,符合安全条件才能恢复生产。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一)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制订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充足的救援物资,确保发生事故时实施有效救援。
(二)实行日报告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十八大胜利闭幕期间,实行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每日下午5时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3771823,邮箱:anquan7758@126.com)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和因安全生产工作引发的上访事件及处置情况等(未发生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凡迟报、瞒报、谎报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