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水务局 【发文字号】 合水城乡[2012]33号
【发布日期】 2012.07.25 【实施日期】 2012.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水利工程
合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年民生水利工程“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水城乡〔2012〕33号)
四县(市)水务局、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为了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证我市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民生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合肥市2012年民生水利工程“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合肥市2012年民生水利工程“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民生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果,根据市民生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民生工程 “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开展民生水利工程“回头看”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民生水利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德政工程,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民的高度赞许。开展民生水利工程“回头看”活动,旨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升效果,为打造和提升合肥水利民生品牌形象奠定扎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检查在2011年民生水利工程“回头看”活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六制”等相关的执行情况;项目完成及投入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有无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及管护资金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
三、活动安排
民生水利“回头看”活动在市民生办统一领导下,由市水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各县(市、区)负责具体实施。“回头看”活动开展时间为7月11日至9月10日,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市级抽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20日-25日)。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关于开展民生工程“回看头”活动的文件精神,根据省、市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回头看”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安排。并于7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水务局。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26日-8月10日)。根据第一阶段拟定的实施方案,对以往年度实施的工程项目要做一次彻底的检查,并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同步进行纠正或补缺补差。检查面要达到100%。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书面总结材料于8月12日前报市水务局。
第三阶段:市级抽查(8月13日-31日)。重点检查“回头看”活动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按项目建设点计算,抽查面不低于30%,并对抽查结果进行评分,作为民生工程年终考核的一部分。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9月1日-10日)。根据检查情况,对反馈存在问题与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要做好迎接省、市开展的考核工作。
四、活动要求
各牵头实施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以条为主,条块结合”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好牵头项目“回头看”普查抽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以往年度(特别是2011年)实施的民生水利工程项目全面摸排,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摆整改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夯实基础工作。二是找准问题分析原因,要通过“回头看”活动,扎实查摆问题,确保“回头看”活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齐心协力,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合力推进年度民生水利工程顺利实施。三是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要在县区普查基础上,对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整改目标,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可行,确保整改落实方案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四是认真开展好全市抽查工作,做好牵头项目在“回头看”活动中的总结、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