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原配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案——李某诉张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基本案情】
顾某与邓某系夫妻关系。邓某去世后,顾某从邓某手机里发现其与屠某之间的暖昧聊天记录,以及邓某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转账、网购生活用品等形式赠与屠某财物共计35万余元。遂起诉要求屠某返还相应财物。
【生效裁判】
法院认为,邓某在与顾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屠某交往,并赠与其大额财物,其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及公序良俗,也损害了顾某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因部分款项无法核实用途,应从总款中予以扣减,故判决屠某返还顾某31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邓某的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及公序良俗原则,加之,邓某将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转给他人,且未得到顾某同意和事后追认,系无权处分。法院依法判决屠某返还财产,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相统一,将伦理、亲情、道德融入法理之中,对婚外情等不道德行为予以谴责,倡导夫妻双方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自觉维护良好家庭风尚。
康复医院护士殴打病患案——张某诉某康复医院健康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障碍,在某康复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护士骆某某要求其到活动室活动,张某不愿意起床并要动手打骆某某,骆某某认为其有暴力倾向,适用约束带将张某双手约束到背后,张某用脚踢了一下骆某某,骆某某立即回身打了张某一耳光,并将张某摔倒在地,致张某右侧三踝粉碎性骨折伴踝关节脱位。
【生效裁判】
法院认为张某在某康复医院住院治疗,医院对其的生命健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判决被告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各项损失合计13万余元。
【典型意义】
护士骆某某明知面对的是精神障碍的特殊患者,应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敬业精神,诊疗过程中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相反,骆某某在工作中缺乏耐心,处理武断,并将张某打伤。骆某某系某康复医院员工,张某的各项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本案裁判教育公民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关心保护弱势群体,弘扬了“文明”“敬业”“友善”等核心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