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1年07月30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业务庭局:
为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组织“深入群众开展审判工作”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广泛动员,深入群众开展审判工作,确保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二、 深入群众,多元覆盖。此次专项活动以“深入群众开展审判”为主要方式,走入学校、社区、乡村、企业等地点,将案件审判、调解与诉源治理、法治宣传、涉民生专项执行结合,为民办实事。
三、 常态开展,定期总结。即日起,各院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专项活动,如实记录工作开展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好工作总结,并不定期进行回访。
四、 建立台账,按时报送。各院、各部门做好台账整理收集工作,专项活动开展后一周内由各院立案庭将登记表和相关图文资料报送至市中院立案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