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1年06月21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第一条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归执行机构使用,由执行机构两名工作人员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中随机选择,双方当事人到场、监察室派员现场监督,并制作选择确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笔录,在场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留存于执行卷宗。
第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阜阳市辖区两级法院。
2021年6月21日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
(2021年)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助工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17 阅读:次
发文机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1年06月21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第一条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归执行机构使用,由执行机构两名工作人员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中随机选择,双方当事人到场、监察室派员现场监督,并制作选择确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笔录,在场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留存于执行卷宗。 第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阜阳市辖区两级法院。 2021年6月21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