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文字号】 合律党[2012]1号
【发布日期】 2012.04.26 【实施日期】 2012.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举办“执业为人民 颂歌献给党”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合律党〔2012〕1号)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市律协党委拟于6月中下旬在全市律师行业举办一次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演讲应紧扣“执业为人民 颂歌献给党”这一主题,结合执业实际,观点正确,认识深刻,展现我市律师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
二、参加人员
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和其他行政辅助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初赛阶段:(5月1日--5月20日)
各支部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初赛。
初赛结束后将演讲比赛报名表(见附件)及演讲稿电子版于5月25日前报电子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邮件名称请统一注明为“演讲比赛”。
(二)决赛阶段:(6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律协党委在各支部初赛的基础上组织决赛,通过决赛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四、评分规则
演讲评分包括演讲内容、演讲技巧、仪表神态、演讲时间、综合印象等方面,由评委现场评判。
(一)演讲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精炼、联系实际、逻辑严密;
(二)演讲技巧:普通话流利、语言流畅、感情真挚,语调与形体动作协调一致;
(三)仪表神态:选手着装整洁,仪态端庄,大方得体;
(四)演讲时间:节奏掌握恰当,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含6分钟)。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演讲比赛领导小组。
组 长: 王逸枫
成 员: 万立娟、孙素明、夏 军、张 涛、刘静洁、王 宁、张 艳、黄 琦、徐成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演讲比赛是全市律师行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一次重要比赛。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演讲比赛作为广大党员律师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展示自身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比赛圆满完成。
(二)广泛发动,好中选优。要在本支部、本律师事务所深入挖掘“执业为民”的具体典型、具体事例,深入挖掘演讲人才,以最好的作品、最好的选手参与到比赛中来,确保比赛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扩大影响,增强实效。要加大宣传,扩大影响,以组织开展演讲比赛为契机,进一步激发本支部、本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和其他律师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律师法律服务事业,为合肥市“新跨越、进十强”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执业为人民 颂歌献给党”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执业为人民颂歌献给党”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
选送单位:
选手
资料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联系电话
中共党员(是/否)
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辅人员
演
讲
稿
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