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2]64号
【发布日期】 2012.04.19 【实施日期】 2012.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跨越、进十强”的意见
(合政〔20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未来一个时期,是合肥奋力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的重要时期。工业肩负着“立市之本”的重任,必须勇担新的使命。为加快推动合肥工业“进十强”,以工业增长带动全市经济发展、引领全市跨越赶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县域突破、创新推动等战略,以“新跨越、进十强”为目标,以“做大总量、优化结构、创新发展、全面转型”为主题,以“先进制造、两化融合、品牌引领、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抢抓机遇,坚定信心,奋力赶超,加快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基地,为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提供强大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末,实现工业总产值15000亿元,年均增长28%,工业增加值突破3500亿元。到2014年末,工业总量提前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十强,力争到2015年末,工业总量再次实现争先进位。
三、重点工作
(一)全力打造现代产业基地。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作为带动全市产业层次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攻方向,加快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6+10”现代产业体系,即形成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家用电器3个两千亿级产业和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3个千亿级产业,培育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生物、冶金、化工、轻纺、新型建材、生产性服务业等10个成长性强的500亿级产业。
(二)以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推动新型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产业加快发展,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末,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0%以上。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推动工程,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到2015年末,建成50个以上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50个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达到2000家,其中百亿企业2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七位。实施品牌推进战略,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0-40件、中国名牌产品30-40个,新增20个展示合肥形象、提升城市美誉度的全国性工业品牌。
(三)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加快推进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培育壮大一批规模效益好、创新能力强、经营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高成长性企业,使其成为全市工业发展的主力军和行业排头兵,到2015年末,新培育10户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20户超50亿元、100户超10亿元的高成长性企业;力争到2015年末,形成1户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2-3户超500亿元、30-40户超100亿元的企业和5户总部在合肥的全国500强企业。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以汽车及零部件、家电、装备制造和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引导企业通过壮大主业、资源整合、业务流程再造、资本运作等方式,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营造环境、改善服务,增强中小企业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加快科技“小巨人”培育,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和吸纳就业能力,重点扶持500户左右掌握核心技术、处于快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按照“专精特新”的方向,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提高集群发展水平。
(五)全面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依托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组织实施“5441”工程,即搭建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全市供应链信息共享管理、重大产品集成设计和协同管理、中小企业服务等5个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液晶显示产业、新型软件产业、国家级信息家电产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研发生产等4个基地,实施重点企业信息化示范、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化达标、中小企业信息化普及、两化融合人才培训等4项重点工程,支持100个“两化”融合示范项目,推动信息技术在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骨干企业的创新应用。选择信息化条件较好的5个县(市、区)和10个产业集群专业镇,积极推进“两化”融合示范试点,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加快推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将汽车及零部件、家电、装备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等8个产业作为信息化改造重点,推进装备高端化、产品品牌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实现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变。
(六)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为目标,增强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2015年末,二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00万吨标准煤以下;促进工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创建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力争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每年实施20个以上市级重点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加快推动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促进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7%,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万元GDP碳强度排放下降18%,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左右。
(七)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按照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产业规模和影响居全国前列的要求,创建一批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家电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军民结合产业和新站综合试验区新型平板显示产业等3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龙头示范作用,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园区整合、扩容和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其产业集聚、对外开放、体制创新等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力争到2015年末,新创建1-2个国家级、3-5个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八)推动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的新定位,推动各县(市)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战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典范,各开发区成为工业发展的主引擎、创新发展的新高地,中心城区加速转型发展成为安徽的“首善之区”和“辐射源”。以优化城市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大力实施“产城融合”发展战略,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采取异地搬迁、退二进三、建设标准化厂房、企业自行改造、依法关闭破产等方式,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利用3-5年时间,引导中心城区企业向同类产业或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园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迁建,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工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力度,切实做到资源、人才、政策向工业倾斜。围绕招商引资、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等,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加强督查和考核,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按照工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把解放思想贯穿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全过程,见贤思齐、自我加压、敢闯敢试,从改革深度、开放程度、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等方面入手,不断破解制约工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优秀企业家的宣传,为工业加快发展营造一个开明开放、宽容宽松的社会环境。
(二)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和放大政策引导和支撑效应,动态完善新型工业化政策体系,分门别类、量身打造扶持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鼓励高成长性企业加快发展。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模,完善运作方式,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初创型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展并购,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金融创新,充分发挥信贷资金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担保体系,扩大股权债权融资,鼓励企业增资扩股吸纳资金,支持企业上市和再融资。
(三)扩大有效投入。秉承“发展为上、投资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扩大工业投资规模、提升工业投资比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链配套、企业兼并重组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工业发展的第一要事,主动承接资本和产业转移,突出招大引强、着力招高引新,提高承接层次和水平。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构建完备的项目落地快速通道,以建设进度保障投入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突破万亿元。
(四)强化要素保障。按照“适度超前、持续发展、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快土地、水、电、气、热以及人才等要素保障体系建设。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快电源点建设,满足重大工业项目落地以及能源消费结构变化对用电增长的需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为工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水源保障。按照百亿乃至千亿园区的定位和产城一体的方向,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承载能力。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高水平专业技能人才,加快形成百万产业工人大军,为工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五、其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附件:“十二五”各县(市)区分年度工业发展目标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十二五”各县(市)区分年度工业发展目标
单位:亿元
指 标
工业总产值
工业增加值
2011年 实绩
2012年 目标
2013年 目标
2014年 目标
2015年 目标
2011年 实绩
2012年 目标
2013年 目标
2014年 目标
2015年 目标
全 市
5598.0
7000
9000
11500
15000
1489.7
1800
2250
2875
3500
经开区
1531.9
2000
2450
3000
3600
414.1
540
650
740
800
高新区
751.1
1000
1240
1500
1800
192.2
255
320
380
460
新站区
364.0
440
900
1350
2000
99.6
120
246
370
550
巢湖经开区
20.9
40
100
230
500
5.5
10
26
60
100
肥东县
454.2
590
700
850
1000
115.1
149
177
210
250
肥西县
740.7
910
1100
1350
1600
181.0
222
270
310
350
长丰县
325.3
480
600
800
1000
84.1
124
160
210
280
庐江县
100.1
160
300
600
1000
29.3
46
90
165
200
巢湖市
237.1
310
500
700
1000
62.0
81
130
170
200
瑶海区
165.7
150
180
200
230
45.7
41
45
50
55
庐阳区
223.8
240
260
280
300
60.6
65
70
75
80
蜀山区
248.9
260
360
480
600
99.9
104
140
180
240
包河区
440.4
460
560
680
800
101.8
106
129
160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