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合城管[2011]122号
【发布日期】 2011.12.31 【实施日期】 2011.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城管〔2011〕122号)
各县(市)区城管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措施。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多措并举,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特别要加大对环卫工人、驾驶员、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工程渣土车驾驶员以及运输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二是对各类车辆和环卫设施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养护,设施设备及车辆性能良好,运转正常。
三是组织人员做好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的安全巡查工作,对倾斜、破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四是要全面加强垃圾中转系统、处理场现场作业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工作,确保作业规范,有序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冬季雨雪雾、低温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多有发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设备检修和物资储备,及时铲雪除冰。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维稳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查排系统内不稳定因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无影响维稳事件发生。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事关安全的各类事件。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