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秘[2011]132号
【发布日期】 2011.12.14 【实施日期】 2011.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植树造林与绿化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年植树造林重点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12年植树造林重点工程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合肥市2012年植树造林重点工程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森林合肥建设,全面完成2012年植树造林任务,根据《合肥市2012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范围
以城市周边、对城市生态建设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区域为重点,突出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保护区,巢湖边岸,江淮分水岭岭脊,新桥机场周边,机场高速、合安高速、绕城高速、合淮阜高速等主要道路沿线,城区东北部,以及其它创森关键区域,安排8项重点植树造林工程。
二、计划任务
全市8项重点植树造林工程计划为8.31万亩。具体为:
1.董埔水库、大房郢水库保护区造林10000亩。其中:庐阳区2500亩、蜀山区2500亩、长丰县5000亩。
2.巢湖边岸造林13500亩。其中:包河区3500亩、滨湖新区1000亩、肥东县3000亩、肥西县3000亩、巢湖市3000亩。
3.江淮分水岭岭脊区域造林45000亩,其中:肥东县15000亩(含众兴水库保护区5000亩)、肥西县15000亩、长丰县15000亩。重点在肥西高刘镇、官亭镇、小庙镇,长丰县岗集镇、双墩镇、吴山镇,肥东县元疃镇、白龙镇、众兴乡、牌坊乡等乡镇实施。
4.新桥机场周边(肥西县)造林4000亩。
5.机场高速绿色长廊建设。机场高速全长17.6公里,主要涉及肥西县、蜀山区。待机场高速公路建设完工后适时启动。
6.合安高速(方兴大道以北段)绿色长廊建设。已建成的方兴大道以南路段继续抓好补植工作;2012年按照方兴大道以南路段标准,建设方兴大道以北段约8公里绿色长廊,主要涉及包河区、经开区。
7.绕城高速等绿色长廊完善提高。绕城高速南环段已于2011年提升,今冬明春继续抓好补植工作;绕城高速其它路段(北环、西环、东环)全长64公里,沿道路两侧补植速生、高大乔木,迅速提升长廊形象。主要涉及肥东县、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新站区等。
8.城区东北部造林6000亩,由新站区负责实施。
三、建设标准
1.造林地点符合相关规划等要求。
2.成片造林单一项目(或以乡镇为单位),起始规模为2000亩,连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亩。
3.成片造林树种为乔木,栽植密度、苗木规格等符合《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和《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规定;林苗兼用林主导树种干径,一般应达到5cm;亩均造林投入8000元以上。
4.绕城高速等绿色长廊完善提升,要求沿隔离网外侧补植10排干径8cm速生高大乔木,株行距为3m×3m或2m×3m。
5.合安高速绿色长廊按照每侧宽度30米建设,栽植干径8cm以上速生高大乔木,株行距为3m×3m或2m×3m。
6.高速公路隔离网内绿化,由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1)下坡地形:按株距5m补植乔木,苗木干径8cm以上。
(2)对平坡、上坡地形的路段满栽夹竹桃,栽植宽度2m以上。
四、扶持政策和建设管理
1.对于市级植树造林重点工程,按照每年每亩600元奖励成片造林和新建绿色长廊,连续5年支持,所需资金市财政承担50%;对提升完善高速公路绿色长廊工程,市财政按每公里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具体奖补细则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财政局制定)
2.市级重点植树造林项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项目初查,并将检查报告连同小班图表等资料,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林业和园林局适时组织市级核查验收,根据造林面积、苗木规格质量、成活率和保存率等核查结果,提出市级扶持资金奖补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
3.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生态建设产业化的机制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植树造林与发展苗木花卉、速生丰产林、经济果木林等绿色产业相结合,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和规模林业,把生产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企业、大户和农民手中。
4.采取农业结构调整或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形式,落实重点植树造林工程用地,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使用性质,用地期限原则上到农村二轮承包期满止(2025年前后)。
5.对通过土地流转支持重点造林工程建设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对自主发展林业的农民,给予优惠的政策扶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6.市级重点工程实施情况,是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植树造林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市政府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或未达标的实行问责。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30日前)。主要任务是制定政策、拟定方案、规划设计、宣传发动等,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及时将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审定。
2.建设阶段(2011年3月底前)。2011年12月30前,建设单位进场;2012年1月10日前,全面开展整地工作,并进入植树阶段;2012年3月底,基本完成植树任务。
3.验收阶段(2012年5月、10月)。2012年5月开始,开展春季检查验收、工程小结等工作;2012年10月,开展秋季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