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1.11.17
【实施日期】 2011.1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第四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合肥市律师协会定于11月19日(星期六)组织开展第四批实习律师面试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1年11月19日上午9点。
二、面试地点
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二号开标室(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市委办公楼>)。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所接此通知后及时告之,确保本所面试人员准时参加。
2.参加面试的实习律师持本人实习证准时参加,并遵守考核有关规定。
四、第四批面试人员名单
郑大为 安徽林达律师事务所
颜礼新 安徽正茂律师事务所
朱玉迁 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郝健楠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徐斌 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刘恩泉 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
李涛 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
马积 安徽天德律师事务所
王圣杰 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
周崇锋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万运火 安徽陈有志律师事务所
张华 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
陆永传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付加梅 安徽杰创律师事务所
姚伟星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