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1年)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11   阅读:

发文机关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日期2011年09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价费函〔2011〕106号

施行日期2011年09月0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函》(皖教秘财〔2011〕56号)悉。现函复如下:

经教育部批准,合肥工业大学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新增6个本科专业。经研究,核定该校船舶与海洋工程、飞行器制造、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和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鉴于合肥工业大学新增广告学专业作为艺术类专业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因此暂不核定该专业学费标准。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