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日期2009年01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价费函〔2009〕5号
施行日期2009年03月0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合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半脱产”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8〕369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由于成人高等教育半脱产与夜大学的学习形式相近,培训成本相当,且省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半脱产与夜大学也是执行同一学费标准,因此,同意合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半脱产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合肥工业大学有关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皖价费函〔2007〕47号)规定的夜大学学费标准,即本科: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900元,培训成本较高专业,每生每学年2090元;专科: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700元,培训成本较高专业,每生每学年1870元。培训成本较高专业目录按皖价费函〔2007〕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自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春季招收的成人高等教育半脱产学生开始执行。
二00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