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1.06.23
【实施日期】 2011.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参加刑事辩护和刑法修正案(八)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我市律师刑事案件代理水平,市律协组织我市律师参与 “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实证研究”项目的相关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7月2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二、培训地点
长江西路与青阳路交口清风苑宾馆北三楼多功能厅
三、培训内容
上午:刑事辩护的技能技巧与风险防范之二
下午:刑法修正案(八)
四、主讲人
上午:顾永忠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会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
下午:孙国祥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五、参加人员
全市执业律师
六、注意事项
请各律师事务所做好本所律师的培训组织工作,于6月28日前上报本所参加培训人数(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本次培训计入继续教育学时,请参加人员本人现场签到,待课后以律所为单位将继续教育登陆册统一送至市律协,核实签名后登记学时。
合肥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