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共淮南市委员会,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淮发〔2017〕13号
施行日期2017年04月06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淮发〔2017〕13号 2017年4月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9号),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基础上,面向未来产业布局,统筹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以下简称“三重一创”),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科技进步方向、产业变革趋势,坚持“一流标准、竞争择优、市场主导、滚动支持”的原则。立足当前,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引领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谋划中期,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培育新兴产业基地后备力量;布局长远,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努力把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动权,形成“重大新兴产业专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梯次推进、滚动发展的格局。到2020年,努力打造4个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到2025年,培育、储备一批突破型、引领型的新兴产业,形成较强国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成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二、 建设内容
(一)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
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是在相对集中的区域,汇集产业配套完备、创新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规模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省级基地,全面实施《淮南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淮南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持续推进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智慧城市感知系统、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和应用、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车联网云平台、位置服务平台等产业发展,打造全国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的区域中心及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推进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支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医药、凤台智能装备制造等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建设市级现代煤化工新型产业发展集聚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依托重大工程集中力量培育建设不少于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
(二)扎实推进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
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是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后备力量,是发展潜力巨大、占据产业链高端、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已经产业化、具有一定发展基础,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能够培育成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煤化工重大工程:重点推进高灰熔点煤气化技术、煤化工污水资源化利用、聚烯烃深加工等产业发展。卫星应用产业重大工程:重点推进卫星通信导航、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和应用等产业发展。军民融合产业重大工程:重点推进建设以航空航天电缆、光缆设备、光纤光缆、军民两用新材料为主要产品的军民融合重大工程。现代装备制造产业重大工程:发展智能矿山设备、特种焊接设备等工程机械产业。新材料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发展树脂及树脂锚固产品、金属锚杆、NF高效减水剂、水煤浆添加剂等矿用新材料产业,以及建筑玻璃用隔热新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等环保新材料产业。通过培育产业重大工程,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引领,推进核心项目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三)积极培育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是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的后备力量,是发展潜力巨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即将实现产业化的前沿性和先导性产业,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能将核心技术转化为产业成果,能够培育成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成套装备制造产业重大专项:重点发展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成套装备。化学药产业重大专项:重点发展依达拉奉注射液、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注射用唑来膦酸、紫杉钛、固体制剂药用辅料等化学药。卫星通信产业重大专项:重点发展中低轨卫星通讯大数据应用服务业。新能源产业重大专项: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专项:重点发展新能源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三、 扶持政策
(一)基金扶持
自2017年起,市政府统筹调转促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用于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引导资金配套和支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凤台智能装备制造、市经开区现代医药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政策兑现:支持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通过贴息、补助、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产业化及研发项目,市对县区(园区)釆用“借转补”方式管理。统筹资金以补助为主,分配到县区(园区),由县区(园区)拨付到承担单位,支持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化及推广应用等。
(二)金融支持
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突出风险投资基金对重大基地、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的投资。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对具备条件的“三重一创”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发行企业债券。
(三)要素保障
重大项目落地采用“一企一策”政策。市各类支持创业创新的要素优先向“三重一创”建设倾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三重一创”项目建设用地按需申报,优先争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针对产业链核心环节和薄弱环节,强化招商引资,加快提升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
(四)争取支持
支持“三重一创”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专项建设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券等,优先争取国家、省重大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在我市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布局。
(五)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各类研发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攻关优先向“三重一创”项目布局,实现省级创新平台全覆盖。积极引进境内外研发机构,鼓励境内外龙头企业在淮南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支持骨干企业在境内外兼并重组拥有核心技术、高端品牌、营销渠道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推动实施市内外合作创新计划。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入实施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三重一创”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新机制,提升企业创新作用和能力。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自主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促进各类人才自由流动。推进创新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和科技保险政策。
四、 申报要求
(一)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组织申报、政策支持、责任体系、考核评估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皖政〔2015〕48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淮府秘〔2015〕102号)执行。
(二)重大新兴产业工程
按照产业前景、技术先进性及成熟度、龙头企业、核心项目、产业配套、县区(园区)支持等6个方面,比选确定重大新兴产业工程。
1.产业前景。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领域,有较大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大规模生产条件,未来预期增长明显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速。
2.技术先进性及成熟度。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已研制生产出样机、样品,具备大规模生产条件。
3.龙头企业。技术水平、创新团队、开发合作等在业内有重要影响力,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应用推广和资源整合能力。
4.核心项目。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已开工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产能,并实现推广应用。
5.产业配套。围绕核心项目,若干产业链配套项目已开工建设,初具产业集聚发展态势。
6.县区(园区)支持。各县区(园区)成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建执行机构、出台专项政策举措等,列入县区(园区)培育和发展重点。
(三)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按照产业前景、技术先进性及成熟度、承担单位、核心项目、县区(园区)支持等5个方面,比选确定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1.产业前景。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前沿和先导性领域,潜力巨大,引领产业高端发展。
2.技术先进性及成熟度。技术水平整体处于国内一流、部分处于国际一流,突破核心技术,即将实现产业化。
3.承担单位。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的法人实体,在本领域具有较强话语权,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实施能力,创新团队激励机制灵活有效。
4.核心项目。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即将开工建设,5年左右时间内形成产能,并实现示范应用。
5.县区(园区)支持。各县区(园区)与承担单位建立推进机制,出台专项政策举措等。
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要放眼全国,瞄准科技前沿,以培育具有国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为目标组织遴选。已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项目,不得再申报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每年组织遴选一次,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技术专家、风投专家、行业专家等进行评审,毎次各评出3个左右。采取申报制,各县区(园区)是申报主体。
五、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指导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区政府和市经开区、高新区、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是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责任主体,承担规划建设、监督考核、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等任务。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所在园区是推进主体,负责具体建设工作。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单位是推进和实施主体。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实施方案由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评估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予以授牌,市政府与所在县区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优胜劣汰、动态调整长效工作机制,突出奖惩激励导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入选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优秀的予以滚动支持,条件成熟时优先纳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予以支持;考评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因主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收回市级支持资金,对弄虚作假的全部收回市级支持资金。
(四)建立容错机制
在推进“三重一创”建设过程中,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大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对按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运行且有相关书证,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未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影响出现偏差等情况,可以依法依规容错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