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文字号】 合律协[2011]3号
【发布日期】 2011.05.13 【实施日期】 2011.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首届“合肥律师承办十大民事案件、十大刑事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合律协〔2011〕3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升我市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形象,总结和宣传我市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排解社会纠纷、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等执业过程中的经典案例,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合肥律师承办十大民事案件、十大刑事案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案件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结案的我市律师承办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
二、评选标准和原则
1.案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有积极意义;
2.案例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律师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的职业价值得到了有效的体现;
4.通过案例,能较好地展示我市律师的良好职业形象,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三、案例材料写作要求
参评材料要求在真实反映案件起因、经过、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执业律师的工作,把握主题,注重细节。主要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推荐表(见附件);
2、案件介绍;
3、办案经过;
4、代理词或辩护词;
5、案件审理结果;
6、案件评析;
参评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2份,可附带卷宗和必要的辅助说明材料,另提交电子文档至市律协电子邮箱。
四、评选方式
由律师事务所组织推荐上报。经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初评后,由市律协常务理事会组成的评审小组结合承办律师出庭情况,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市律协将组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宣传。同时,对于入选案件的承办律师,市律协将给予通报表彰,并将入选案件收录《合肥律师经典案例库》。
全市律师要从弘扬行业风尚、提升律师社会形象的高度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深入发掘,选取优秀案例,做好材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案例征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日。
联系人:黄琦 电话:5626238 传真:5626358
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附件:首届合肥律师十大民事案件、十大刑事案件推荐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首届合肥律师十大民事案件、十大刑事案件推荐表
案 号
案件类型
承办律师
所在律所
收案时间
结案时间
案由
案件
办理
主要
情况
社会
影响
和
意义
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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