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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释法实施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29   阅读:

发文机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7年03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7年03月10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认真贯彻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活动在普法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本意见。

一、 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践,大力开展正面新闻宣传,以案释法,明辨法理,生动普法,注重活动牵引,进行法治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二、 工作安排

(一)坚持以案释法强化宣传效果

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打击犯罪,调处矛盾纠纷,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案说法,强化普法,服务社会。

1、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公开审理、宣判一批案件。公开审理以危险驾驶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旅游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案件,加强判后释法、法官释法工作;加强医患纠纷司法救济,畅通医疗纠纷司法处理渠道。依法从严惩处严重涉医犯罪,遏制涉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依法打击涉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加强相关案件审理,依法加大对被拐卖儿童买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依法调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依法裁判劳动争议纠纷,公开审理劳动领域侵权损害案件,持续开展打击拖欠职工和农民工酬薪行动,对相关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受理,为农民工提供多种法律服务。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坚持做到快审快结。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依法最大限度保护职工、农民工申请人合法权益,加大拖欠职工和农民工酬薪案件执行力度,简化发放手续;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妥善审理赡养、抚养、婚姻类纠纷案件,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幸福。着眼促进家庭和谐、培育良好家风。选取赡养、抚养、婚姻类纠纷案件正反面典型,通过公布相关典型案件等方式,弘扬正气,鞭挞丑恶;加大环境案件审理受理力度,鼓励引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组织参与诉讼,妥善审理环境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公布典型案件,对实施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宣传人民法院在依法促进社会和谐、生态和谐建设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

3、加强行政案件审理。针对立案登记制后,行政案件大量增加的实际,积极妥善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选择一批土地争议、房屋征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信息不公开类的“民告官”案件,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发布。

4、依法惩戒执行失信人,倡导诚信。建立健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机制,审查执行失信人名单向有关平台推送;采取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广告牌、法院公告栏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公告栏等途径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增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创新形式促进媒体融合发展 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1、加强媒体合作,扩大宣传阵地。通过与淮南本地媒体共建专刊、专栏等形式,展示法院工作成绩、关注社会热点、传递正能量。与淮南日报社合作创建专刊,与淮南电视台合作,整合资源,办好《法约淮南》等电视栏目。 2、创新宣传形式,弘扬司法正能量。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展示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风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3、加强新媒体建设,增强宣传活跃度。进一步加强各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政务网站建设,加强与微博、微信粉丝互动,创新发布形式,打造亲民、便民形象。

(三)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树立“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理念,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应用工作,继续“双千、三百”活动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

1、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着眼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创新方式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采取网站查询、手机短信、电话语言系统、微博微信等方式,将案件从立案到裁判的流程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推送,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比例,推进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使用。

2、开展庭审(听证)网络(图文、视频、微博等)直播。市中院按照“直播为常态,不直播为例外”的原则,已将公开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一律进行庭审直播(案件不进行庭审直播的,须填写不直播案件审批表)。各县(区)法院应选择公开开庭的25%以上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并积极推进实现视频直播。

3、推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策划会、媒体座谈会),落实新闻发布议题报送任务,推进与媒体良性互动。

4、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结合相关时间结点,有针对性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并将相关成果集结成册,扩大活动影响。各县区法院全年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不少于5次,以开放日活动充分展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成绩和举措,展示法官秉公办案无私奉献风采风貌。

5、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实现本辖区全国、省、市、县(区)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全覆盖。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提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的质量,请代表委员为庭审评议打分,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增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邀请他们参加案件审理,进行深度“庭审亲历”,多方位感受法院工作,多角度畅谈法院工作。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法院、中院各部门要把以案释法摆上重要议程,认真研究确定具体方案,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落实。

2、强化实际效果。要充分调动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推进基层的探索创新,根据主体不同的不同需求,量身打造普法教材,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注重总结提升。加强各类纠纷案例整理工作,对不同人群法律需求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总结典型性、多发性、苗头性案件发生规律,重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及易发多发、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建立普法案例库、案例视频集等。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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