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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双千亿”跨越发展行动的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6-07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11]10号
【发布日期】 2011.04.10 【实施日期】 2011.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双千亿”跨越发展行动的意见
(合政办〔201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现就开展农业产业化“双千亿”跨越发展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壮大主导产业,优化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龙头集聚、产业集群、开放驱动、项目拉动、创新推动、合作联动”六大战略,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加快推进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努力形成大产业、大龙头、大园区、大基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格局,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建立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较强、综合效益较高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到2015年,全市农业产业化实现“双千亿”发展目标,即: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250亿元(任务分解见附件1、2),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销售收入突破1800亿元,把合肥打造成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重要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

  二、工作重点

  (一)培育龙头企业集群。坚持政策扶持、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多元投入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向我市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大力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积极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途径,集中有效资产,盘活资本存量,整合科技、加工和品牌资源,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打造一批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和行业“航母”。引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创造一个品牌,激活一个企业,带动一片产业,形成一批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以品牌提升我市农产品整体形象,不断增强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到2015年,培育150家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20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3至5家超50亿元、2至3家超百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着力将农业龙头企业打造成为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按照“做大总量、提升加工、集群发展、跨越赶超”的要求,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粮油、畜禽、食品、种业等九大农产品加工业水平。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建设:建成一批年产值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一批在全国有行业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值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百亿元的县区,一批上市农业龙头企业。到201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200家。

  (三)加快建设农产品规模化基地。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支持、农民参与、联合共建的方式,加快建设跨区域集中连片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强势龙头企业,引导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加快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建设。创新用地规模经营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积极推动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以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建设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建设一批万头奶牛、十万亩蔬果、十万头生猪、百万只家禽、百万亩优质粮油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到2015年,全市农产品规模化基地面积突破200万亩。

  (四)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按照“集群、集聚、集约”的建设原则和市场运作、科技应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产业兴园的建设思路,着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物流“三个一”相配套的现代农业园区。加速资源要素向园区配置,产业向园区集聚,不断提高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的吸纳力和承载力。大力推进企业向园区集中,有效贯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推动农业产业链前伸后延,促进农业产业连接二三产业发展,整体提升农业产业经营水平。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入园率达到70%以上。

  (五)不断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把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条件,结合产业布局,稳步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突出以骨干水源、农田排灌、土地整治、机耕道路、流通设施和通讯信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做到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与农田水利设施相配套,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

  (六)积极拓展农业综合功能。大力构建以农村自然人文资源为主的复合型休闲农业体系,着力推动一、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开发观光旅游型、参与体验型、休闲度假型等现代农业休闲模式,建设一批市民家园、农业公园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和各具特色的农业休闲观光基地,逐步形成近郊农家乐体验游、远郊乡村特色游、山区森林生态游的现代休闲农业格局。到2015年,全市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到280处,星级农家乐发展到250家。

  (七)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开展科技攻关,提高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能力,在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节水节能、冷链保鲜、疫病防控等领域取得创新成果的科技型龙头企业,鼓励其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加工工艺,提高科技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撑能力,形成多元化、系列化、专业化的产品经营加工体系。大力培育科技人才队伍,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研发机构,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八)切实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坚持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建设一批规模大、功能全、带动力强的专业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基地、电子商务平台、配送中心,加快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配送冷链设施建设,形成高效、便捷、快速的现代物流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监管制度。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市对接”、“农餐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北京、上海、合肥三大农交会等会展平台,积极组织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展会促销,进一步扩大外埠市场的占有率。

  (九)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其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加工、贮运、运销等一系列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经营程度,降低农业风险。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协作的联结机制,加快形成“企业+合作社+基地+大户”、“企业+园区+大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新型组织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实现产加销的无缝对接和互利共赢。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合作社建设,探索“村企共建”、“领办创办”等合作发展新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入股,让农民真正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实惠。到2015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占总农户比重达到70%以上,农户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十)进一步扩大农业开放合作。充分发挥我市承接产业转移重大机遇,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大农业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发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继续突出外、高、大的招商重点,主动承接国内外大型农业龙头企业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大集团、大公司、大企业入驻我市,不断提高我市农业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质量。按照“承接项目-扩展总量-催生产业”的思路,建立“预留一批、编报一批、申报一批、引进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库建设速度,有针对性地加大项目特别是有牵动力、管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力度。建立健全农业重大项目推进机制,重点抓好一批国家和省支持的农业产业化的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加强项目调度,细化项目落实,强化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成功对接,以大项目的引进催生大产业、实现大发展。到2015年,全市投资(技改)5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达到200个,亿元以上项目突破100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农业产业化“双千亿”跨越发展行动作为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科学谋划,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合力推进。市农业部门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合肥市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特色优势产业专项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编制本区域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突出3至5个重点产业进行培育和扶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渐进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好人力资源服务。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商务部门要做好对农产品流通、服务行业监测工作。发改委、经信委、财政、科技、国土、工商、税务、环保、质监等部门都要结合自身职能,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形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支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2号)中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积极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按照相关程序改造后上市融资。二是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专项资金,加强对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支持。三是多渠道引进资金。建立健全“业主投入为主体,民间投入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导向”投资机制,吸引更多的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担保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农产品加工专业技术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农产品加工业。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开展。市政府将召开全市农业产业化现场观摩会,对经营水平高、带动能力强、工作贡献大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特色村镇、种养大户等各类单位给予表彰,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态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合肥市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发展目标表(略)

  2.合肥市农产品加工千亿目标产值县区分解表(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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