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15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密切政府部门与各基层单位、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机关服务提速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淮南市“政府开放日”活动制度,具体如下。
一、 开放主体
实施“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市、县区政府、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各级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部门等。
二、 活动内容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机关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2.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
三、 组织形式
1.邀请各基层单位分管领导、相关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机关,采取情况汇报、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互动答疑、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机关与基层的互动交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结合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推动等,采取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政令畅通。
四、 时间安排
市、县区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不低于2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市直部门每年组织不低于1次。鼓励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和部门,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设立固定“机关开放日”时间和开放场所,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五、 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坚持简朴、务实、安全的原则,按照活动内容好、效果体现好、互动共进好的“三好”要求,突出重点、聚焦中心精心设计适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活动载体和平台,逐步扩大开放的范围,拓展开放的途径,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推动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2.精心安排,形成机制。要正确处理“政府开放日”活动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之间的关系,既要把开放日活动组织好、安排好,又要把各项工作推进好、落实好,做到互促共进。要认真总结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不足,不断创新完善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开放模式,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基层和服务群众密切联系。
3.及时总结,严格考核。要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等,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相关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确定时间、主题内容后,请将相关活动方案提前10天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市直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考核。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