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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市司法局关于2010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考评情况的通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6-08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1.03.25
【实施日期】 2011.03.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2010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合肥市律师事务所年度综合考评办法》(合司通〔2010〕19号)文件精神,3月15日至22日,市局律师管理处联合市律协工作人员组成5个考评组,对市直律师事务所进行了2010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的实地检查。同期,各县区司法局对县区属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年度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考评结果显示,我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正常,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各律师事务所均能积极参加年度主题教育活动;信息系统应用硬件保障到位,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登录基本正常(此项工作另行单独通报);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均聘请了专职内勤,各项规章制度完整,执业信息和投诉渠道按要求进行公示。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个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年政治学习没有达到规定次数,律师党员个人学习记录不完整;

(二)个别律师事务所全年合伙人会议少于4次;

(三)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能定期组织全所律师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但没有达到全年6次的要求;

(四)部分律师事务所2010年各类案件归档率过低;

(五)部分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实务和理论的研究不够重视,没有组织律师撰写论文、案件分析或调研文章;

(六)多数律师事务所没有制定中长期和年度业务拓展计划,律师事务所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

(七)个别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较差,不够清洁、整齐,甚至有脏乱现象,办公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人均不足15平方米。

三、下一步措施

根据以上检查情况,市局将加大对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力度,细化日常监管措施。对此次考评中不达标的黄山松、国天、征宇、金榜、百达、善维、汇朴、皖衡、徽航、今点等10家律师事务所,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整改不力的律师事务所,一律在即将开展的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考核中予以暂缓。

特此通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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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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