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1]21号
【发布日期】 2011.02.17 【实施日期】 2011.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法规规章清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合政〔20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法制统一,经2011年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合肥市质量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1999〕16号)等1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关于做好全市贫困家庭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0〕70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文件目录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合肥市质量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1999〕16号)
2.关于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合政〔2000〕33号)
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的通告(合政〔2001〕92号)
4.关于印发《合肥市妇女发展纲要》和《合肥市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合政〔2001〕128号)
5.关于适当提高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退休教师待遇的通知(合政办〔2003〕7号)
6.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公证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40号)
7.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合肥市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94号)
8.关于印发合肥市区域卫生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合政〔2005〕18号)
9.关于印发合肥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的通知(合政办〔2006〕59号)
10.关于淘汰18门以下小轮窑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7〕58号)
11.关于印发合肥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67号)
12.关于印发合肥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8〕60号)
13.关于印发合肥市2009年度“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09〕44号)
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做好全市贫困家庭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0〕70号)
2.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实行社区资源共享的意见(合政办〔2004〕18号)
3.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06〕42号)
4.批转市畜牧水产局市财政局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2007〕98号)
5.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1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