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11]4号
【发布日期】 2011.01.25 【实施日期】 2011.0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合发〔2011〕4号)
合肥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核心城市,贯彻实施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合肥中心城市功能,增强区域竞争力,推动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向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和《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结合合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合肥的比较优势,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抓手,以培育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承接载体建设,努力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大力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把合肥率先建设成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主战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和全国合作发展的先行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科学发展的试验区,加快向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
二、目标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战略步骤,分阶段实施。
一年打基础。2010年是示范区建设的开局之年,要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宣传推介深入开展,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引进资金和项目明显高于上年,一批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7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1052.7亿元,引进省外资金1250亿元。
三年见成效。产业承载空间进一步拓展,推进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市场体系和综合服务水平与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有效对接,产业承载和配套能力显著提升,打造对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承接平台。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明显增强。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1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00亿元,引进省外资金2000亿元。
五年大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市场体系和综合服务水平与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实现全面对接,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承载力明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生态良好,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努力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0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500亿元,引进省外资金2900亿元。
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地区生产总值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再经过5-10年的努力,建成1000万人口规模的区域性特大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对外开放合作。面向全球,扩大开放。抓住我市加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机遇,进一步深化与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推进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扩大与珠三角、环渤海、海峡西岸、港澳台等区域的交流合作,密切与中西部地区的联系,不断拓展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沿海先发地区城市政府高层和商业协会的定期会商,协调落实重要合作事项。以招商引资作为对外开放的主抓手,围绕合肥产业发展方向,选准产业承接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构建 “重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承接模式,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加强与央企、外企和知名民企等各类企业的对接合作,着力引进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争取其在肥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采购中心和产业基地。充分利用高交会、投洽会、中博会、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徽商大会等各类投资贸易活动平台,扩大招商引资,吸引各地各类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加快合肥出口加工区建设,申报合肥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推进区域内口岸通关一体化。
(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承接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深入推进工业立市战略,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为重点,以发展繁荣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点承接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光伏产业基地,加快合肥国家级新型平板显示基地建设,打造新型平板显示和新能源两个两千亿元级产业,培育新材料、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若干个五百亿元级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承接发展大中型装备制造、汽车、家用电器、冶金和化工产业,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加快合肥汽车及零部件、中低速船用柴油机、工程机械、家用电器、肥东煤化工盐化工等产业基地和电缆、水泥设备、环保设备等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家用电器两千亿元级和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两个千亿元级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竞争力。推进滨湖会展中心、合肥服务外包基地、合肥动漫基地、环巢湖旅游工程、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与金融总部集聚区以及南客站、合肥北站、新桥机场、新港片区、撮镇等商贸物流园区建设,打造区域性金融、商贸物流、旅游会展、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和教育培训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和面向长三角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重点承接发展种子培育、蔬菜园艺、苗木花卉、特色养殖和休闲观光农业,建设安徽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打造食品和农产品加工千亿元级产业。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构建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对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合肥铁路枢纽建设,积极推进南环线和南客站、合蚌客运专线、合福高铁、商合杭客运专线(合肥段)、宁西铁路(西安-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合宁城际、合九城际铁路建设。加快推进新桥国际机场及机场高速等配套工程建设。打造合肥江淮流域内河航运中心,实施引江济淮(巢)工程,加快推进合肥港综合码头、派河码头、店埠河码头、裕溪和巢湖复线船闸、合裕线航道、派河航道以及店埠河、丰乐河航道升级改造。规划建设以合肥为中心,连接淮南、六安、巢湖、芜湖、安庆、铜陵等周边城市的快速公路网和城际轨道交通网,加快推进环巢湖公路建设。优化提升城市路网结构,加快合肥城市高架和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完善城市组团之间快速交通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推进合肥电厂6号机组、长丰皖能电厂等一批重大项目,规划异地建设电源点,建设淮南与合肥之间直供电线路。加大供水、供气、通信、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与合肥经济圈城市和长三角城市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对接。
(四)加快开发园区建设。完善提升现有开发园区功能,推进合肥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能源、环保、物流、通关等公共配套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
整合瑶海经济开发区(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瑶海工业园区)及周边部分区域,规划建设合肥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重点承接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以TFT-LCD、PDP、LED及光伏太阳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产业。加快合肥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申报建设国家级开发区,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把示范园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新型国际化产业新城。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县、区工业园区合作发展,优势互补。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申报省级开发区。加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龙头企业的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园区合作共建模式,建立互利共赢的利益分享机制。突破行政区划界线,加强与合肥经济圈和皖江城市带其它城市合作,共建产业承接特色园区。
(五)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重点推动包括江淮城市群在内的8大城市群建设,合肥要着眼未来在全国和全省的定位,以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为目标,统筹合肥经济圈发展,围绕合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城镇化建设,提升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和示范区核心城市的行政、商务、金融、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交通等综合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推进合肥经济圈建设,促进合淮、合六、合巢、合桐同城发展。依托合肥-淮南、合肥-六安、合肥-巢湖等城际交通干线,建设一批具备一定规模和产业支撑的新市镇,推进工业走廊建设。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推进合肥与皖江城市带其它城市联动发展。深入实施合肥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四个城市副中心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的吸纳和承载能力。
(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在承接产业转移中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严格资源节约和环保准入门槛,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投资强度关和环境评价关。推进节能减排和企业技术改造,开展园区低碳经济试点,支持企业和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合肥循环经济园申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精心做好“水文章”,围绕《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实施引江济巢、龙河口水库等新城市水源地、河道治理、污水处理等一批重大工程。精心打造“绿文章”,创新城市绿化模式,建立和完善管养分离机制,加快构建“翠环绕城、园林楔入、绿带分隔、点线穿插”的大绿化格局,建设宜居生态城市。
(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市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式。继续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支持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推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发展壮大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完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合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沿海地区的资源、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要素对接,建立科技资质互认制度,实现创新平台共享。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采取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建立鼓励创新的分配制度。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加大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
(八)努力创新体制机制。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化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行政审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能源利用、职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制定突破性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改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合法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规范发展融资平台,积极支持企业上市。集聚金融资源,大力引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加快金融后台中心及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开展价格改革试点,试行大用户直供电。积极推进合肥市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与省内市、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建设用地置换指标等有偿调剂使用途径,切实保障承接产业转移建设用地。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推动高级人才柔性流动,加大海外人才吸引力度。转变职业教育方式,加快建设合肥职业教育基地,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职工技能培训新模式。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发展,创新承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产业承接与资源优化配置相结合,有序承接各类企业及要素资源转移。坚持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坚持产业承接与区域分工合作相结合,创新合作方式,实现互利共赢。坚持产业承接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以推进重点工作和实施重大项目为带动,全面建设产业承接示范区。要尽快组织编制示范区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重点专项规划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总体规划,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集中资源和力量,在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要产业基地、重点区域建设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内容,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实施方案要在2011年2月底完成,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择可以分解的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开发区,作为落实工作任务和检查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用活政策,先行先试。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切实用好用活用足。加大对市里已出台的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推进自主创新等承接产业转移系列配套政策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创新政策措施,探索建设示范区的新办法、新途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研究决定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统筹协调。密切与国家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争取国家和省在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加强与沿海及周边城市合作,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引导和鼓励公众、企业参与,吸收全市各方面的意见和力量,推动合肥加快发展。
(三)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着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理解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市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宣传部门要牵头制定示范区建设宣传方案,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心和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评估督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本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牵头负责的事项,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目标管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及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