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1]9号
【发布日期】 2011.01.20 【实施日期】 2011.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合教〔2011〕9号)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2010年的33项民生工程涉及合肥市教育系统的有四项,一年来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2011年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经考核评比,市教育局决定,对2010年度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蜀山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获2010年度合肥市教育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综合奖;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获2010年度合肥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组织优秀奖;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获2010年度合肥市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组织优秀奖;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获2010年度合肥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优秀奖;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获2010年度合肥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优秀奖。
授予李玉章(长丰县教育体育局)、杨洁(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凌云(蜀山区教育体育局)、朱咏梅(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社会事业局)为2010年度合肥市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优秀联络员。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第一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严格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