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1.01.10
【实施日期】 2011.0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举办2011年迎新春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三县律协联络组:
为进一步增强律师健康素质,推进我市律师健身运动的普及和开展,促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交流,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月21日下午(星期五)举办合肥市律师协会迎新春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14:30,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合肥市清溪路78号<西区>)。
二、参加人员:
凡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内勤人员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均可报名。
三、比赛规程:
(一)参加办法:
1.比赛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
2.凡超过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按要求组队参加。
3.不足10人的律师事务所,可自行或委托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帮助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合并组队。
4.每个参赛队须报领队1人,运动员17人(包括一名领操员在内)或17人以上,每个参赛队中至少有一名女性队员。
5.各参加单位请于2011年1月13日(星期四)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局律师管理处,也可通过hflvshixiehui@126.com发送电子邮件,过期视为自动弃权。报名表报送后,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和请假,比赛中如参赛人员不足规定人数,将不计比赛成绩 。
(二)竞赛办法:
1.比赛出场顺序由赛前各队抽签决定;
2.比赛队形由各参赛队根据人数自行排列;
3.进退场要求:
(1)进场时各队领操员在预备区整队集合后(起步或跑步进场均可,但队列队形长宽不得超过规定的场地,要求快、静、齐!),带入场地中央,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领操员指挥队形展开。
(2)退场时,操毕,领操员整队向左或向右转,齐步或跑步退场均可,动作迅速整齐。
4.比赛时,由赛场组委会统一播放广播体操音乐,每队只做一遍;
5.完成整套广播操时间一般为8.5分钟;
6.比赛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2名,比赛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评分实行10分制,其中做操情况9分,出入场1分。具体评分标准细则如下:
(1)根据参赛队精神面貌、服装整齐度、进出场步伐及队形的整齐度、领操员的表现(指动作准确到位,有示范性,精神饱满)进行评分,满分2分。
(2)第八套广播体操共分八节,根据每节广播操动作的标准规范、整齐度及动作协调,有节奏感等动作质量情况进行评分,满分8分。
(3)根据每个参赛队的参赛人员数进行评分,要求每队不少于17人,少1人扣0.5分,少2人比赛不计成绩。
(4)不允许对原始的成套动作,包括上肢,步伐,方向等要素进行改编,要求有清晰的队形站立。
7.参赛队员要求服装统一,统一穿运动鞋。
8.如遇参赛队比赛成绩相同,则在比赛结束后进行抽签决定各队名次。
四、比赛奖项设置:
根据比赛成绩取前8名,凡取得名次的参赛队均可获得奖牌及物质奖励。
未在比赛中取得名次的各队也将获得比赛参与奖。
五、注意事项:
1.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3点在局律师管理处召开领队会,届时裁判讲解比赛注意事项同时将抽签决定比赛出场顺序,请各领队准时参加,会议不再另行通知。
2.比赛报到时间:2011年1月21日13:30-14:00,参赛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并在指定位置等候入场比赛。比赛正式开始后不再接受报到。
3.每一参赛队需提前2个队比赛时间进行场内侯场。
4.组委会在比赛中备有矿泉水供参赛人员饮用。
5.各参赛队的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站在规定的线道外。
6.请各参赛队员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量力而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7.比赛时请运动员着装整齐,比赛鞋必须穿防滑运鞋,不得穿钉鞋、鞋底鞋跟有突起物之鞋,不得赤脚参加比赛,不准戴手套。
8.未尽事宜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六、几点要求
1.请各律师事务所接通知后,安排好工作,积极组织本所律师踊跃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2.各律师事务所请将参加比赛的人员情况按报名表的要求如实填写。
3.各参赛队自行前往比赛地点,往返途中一定要组织严密,确实保证队员的人身安全。
联系电话:5626238、5626358(传真)
联系人: 张艳 、黄琦
附件:市律协2011年迎新春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市律协2011年迎新春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报名表
单位: 律师事务所(盖章)
序号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执业/实习律师、行辅人员
是否领队/领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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