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0.08.18
【实施日期】 2010.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合肥市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高校附中: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0年8月1日起至11月10日日止,在全市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打一场打击传销活动的人民战争。现就各学校落实“百日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注中职学校学生,加强警示教育。各中职学校要采取有效形式,在学生中开展集中教育,揭示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危害性,让广大学生了解“什么是传销”、“传销有哪些表现形式”等相关常识,严防传销活动渗透到校园。特别要教育毕业年级的学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保持清醒头脑,防止陷入传销陷阱。
二、关注生活区和出租房,加强巡查和举报。有独立生活区的学校,要高度关注生活区和出租房内有无传销活动。学校保卫部门要加强巡查,善于发现传销维稳隐患。鼓励广大教职工和住户检举揭发传销活动,市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严格保密并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2315、110、3359538(市打传办)。
各学校在落实“百日行动”工作中的重要信息,请及时向市教育局法规处报送。
合肥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