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0.07.12
【实施日期】 2010.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属学校,高校附中,有关民办学校:
据市气象台12日13时30分发布的信息,我市暴雨黄色预警已变更为红色,预计12日白天强降水将持续。为做好此次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市教育局7月9日《转发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下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预防、预警,做好防灾准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
二、主动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即组织力量对学校校舍、教师宿舍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危旧校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实施校安工程的学校,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把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三、严明纪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有关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不得组织学生假期集体上课或补课,不得将学校的教学场所、设施租借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的奥赛班、培训班、辅导班或兴趣班。各中小学校教师不准参与组织各类文化课辅导班或在这些辅导班承担教学工作。凡违规组织上述活动,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务、水文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天气形势,密切监视雨水情、汛情的变化,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现汛情险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即发即报制度,迅速上报信息。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强降雨天气下防汛工作的领导和调度,即日起市教育局启动由局领导带班、相关处室专人轮流值班的强降雨防范应对及防汛工作值班制度。
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
白天:市教育局办公室:2618100,法规处:2628954。
传真:2631155,2628954。
夜间:2620611。
合肥市教育局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