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2010年06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0年06月28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属学校、高校附中,有关民办学校: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7-8月是我省多雨期,防汛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度汛,根据国务院防汛抗洪救灾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把防汛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逐级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二、 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各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开展一次防汛工作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检查要深入细致,检查到学校教室、宿舍、食堂以及围墙、厕所、仓库、闲置用房在内的每一栋构筑物,不留盲点、死角。
三、 制定预案,加强防范。目前正值学校放假前夕,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护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抗洪工作预案,做到预案及时,防范在先,掌握主动权;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进行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
四、 关注天气,畅通信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随时关注、了解灾害性天气和暴雨洪水等信息,及早做好相关工作。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
合肥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