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0]98号
【发布日期】 2010.06.24 【实施日期】 2010.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合肥市农委会关于抓紧落实伏缺蔬菜项目实施保障供应工作的通知
(合农〔2010〕98号)
各县区农委:
为进一步保障我市伏缺期蔬菜供应,根据《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2010〕27号文件)、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项目实施
根据各县区申报情况,我市今年计划建设伏缺菜基地3261亩,其中长丰县475亩、肥西县130亩、肥东县860亩、庐阳区998亩、包河区580亩、瑶海区218亩。各县区要根据计划,将项目实施具体落实到行政村、基地建设企业、大户或合作经济组织,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切实保障伏缺期蔬菜供应。
二、严格项目建设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种植集中连片达到100亩以上,每个小区不超过3片,片间距离不超过300米。基地大棚净面积与占地面积比不低于70%。生产基地使用遮阳网、防虫网、杀虫灯等设施齐全,品种以小白菜、苋菜、空心菜、木耳菜等叶类菜,7至9月中旬期间保证栽培2茬以上。伏缺菜生产基地应符合无公害标准,执行栽培技术规程,建立田间档案,做好生产记录,严禁使用“三高”或“三致”农药,限定农药严格安全间隔期。
三、加强项目检查督促
各县区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所报项目按计划如期顺利实施。市级将于7月初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8月中旬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9月下旬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终验。
特此通知。
附:合肥市2010年度伏缺菜项目申报表(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