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合民[2010]140号
【发布日期】 2010.06.22 【实施日期】 2010.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民政局2010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民〔2010〕140号)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新站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区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合肥市民政局2010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民政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市民政局2010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合肥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0]14号)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就市民政局2010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优质、高效、廉洁、勤政的政府部门,保障权利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风行风建设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公开政务事务,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力求在全市行政机关政风评议中争先进位。
三、评议对象
全市参评单位依据职能分为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三类,市民政局作为综合管理类单位参加评议。此外,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百个重点处室”评议。其评议对象是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内设处室。具体对象由市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编办界定的处室职能直接确定,评议方案另行制定。
四、评议内容、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
1、依法行政情况: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申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治理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抓总。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程序,认真履行审批、执法职能。对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特别是对群众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整治,及时解决。
2、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情况,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整改的反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学习、工作、人事、财务、采购、车辆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制度。要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继续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勤政效能:勤政为民、职能转变、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的问题解决情况。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都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文明规范、热情周到的服务。局效能办要加强监督检查。
4、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基础工作和公开场所落实情况;监督保障措施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情况;落实市委《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的意见》(合发[2008]25号)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的牵头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政治部要做好人事任免、年度目标考核等重大事项的公示。监察室要做好“政民直通车”的督促检查工作。计财处要做好招待费、车辆费用、财务费用等的定期公开工作。基层政权处要协助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
5、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情况,有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禁止公款出国的有关规定。局监察室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评议办法和计分办法
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进行。市纠风办的评议办法是:
(一)问卷测评。问卷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市评议办负责组织。测评的主要对象重点是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如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以及街道、居委会等。
(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在第一、二类参评单位中进行,采用百分制,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领导对参评单位全年政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市评议办负责汇总统计。
(三)工作考核。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市评议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电子政务建设)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情况等。
(四)社会舆论评议。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调查问卷,接受群众评议。
(五)市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在平时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发放调查问卷由政风行风监督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测评。
(六)县区评议。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评议结果以一定的加权数计入部门评议结果。
市纠风办的记分方法是:评议采用百分制。第一、二类参评单位,问卷测评占35%,综合评价占20%,工作考核占25%,社会舆论评议占5%,县区评议占10%,市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占5%。
六、结果运用
(一)市里分别取第一、二、三类单位的前3名为当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彰;连续两年被评为前三名的,其单位在市政府目标考核中按省部级标准给予加分;连续三年被评为前三名的,其单位在市政府目标考核中除按省部级标准加分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给予个人记三等功奖励。
(二)评议结果为后两名的参评单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当年度市政府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连续两年为后两名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当年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作出专题发言;连续三年为后两名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市委作出组织处理。
(三)本年度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不得被评为“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和“群众评议满意处室”。
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情况纳入市局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2010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整改不力、履行责任不到位、出现问题较多;被市里扣分较多的处室和单位,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评议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政风评议行风工作,是我局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已列入全局工作议事日程。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投身到评议工作中。各单位要健全评议领导机构。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机关处室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按照局党委部署,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二)自查自纠,加强整改。一是机关相关处室要针对我局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逐条逐项的整改。要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对立即能解决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限和措施。所有整改项目须于7月底结束。
二是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查办事情况是否公开,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2)查办事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不法行为;
(3)查办事制度是否健全,执行制度是否到位;
(4)查工作纪律是否严明,是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5)查工作作风是否雷厉风行,是否有拖、拉、推、拒行为;
(6)查服务承诺是否落实,看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是否真正得到提高,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7)查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刁难群众,利用职权之便“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积极通过市民政局网站、民政专版、民政信息等平台,大力宣传政风行风建设的认识、态度、贯彻措施、活动进程及好的做法和经验,为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外联,搞好沟通。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都要加强与市级相关考核部门的联系沟通,听取指导意见,有针对性的做好整改工作。监察室负责联系市政府纠风办;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合肥市12345政府热线办公室;局效能办负责联系市委效能办。
(五)强化监督、严肃纪律。继续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等途径加强行风监督。评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及每一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风行风评议方面的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违反规定的,依据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民政局监督电话为2658771,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也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公布。
(六)建立健全服务对象台帐。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要建立健全服务对象台帐,以便市政府纠风办在民主评议时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