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2015年06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残联〔2015〕48号
施行日期2015年06月30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将《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5月29日
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规范网络舆情处置程序,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时效,更加高效科学地应对网络舆情,现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
一、 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网络舆情信息主要指在互联网上近期刊登、报道的本区域内残联部门的不良信息,以及社会各界及网民对我市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对互联网上出现的不良信息,要及时掌握和报告,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并处置舆情信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要正确研判舆情形势,采取有效得力的措施,避免不良信息的扩散及传播,最大程度地减少公众猜测和媒体的失实报道。
三是加强引导,确保安全。要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残疾人工作舆情信息有利于全市残疾人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四是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要进一步完善舆情应对处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蓄意封锁或者随意散布信息,因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处置程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应对材料。
1.迅速响应。对网络上出现的负面舆情信息,各县(市)区残联和市残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报告并迅速开展调查。对于失实舆情及过激言论,各县(市)区残联和市残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主动调查处理,及时予以澄清,发布权威信息;对于属实舆情且需要正面回应的,一方面向市残联报告,另一方面各县(市)区残联和市残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主动调查处理,作出相应回复,消除影响,把舆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及时沟通。在处置舆情信息反映的事件时,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在回应时要站在相对人的立场,第一时间告知,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对影响重大、确有必要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的,应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通气会。
3.正面引导。在处理舆情时,积极主动地争取媒体的支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各大网站等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引导舆情的走向。要加强正面宣传,在媒体上主动发布反映残疾人工作方面的举措、成效、亮点等舆情信息,让更多公众了解、理解、客观看待残疾人工作,树立残疾人工作的良好形象。
4.评估总结。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舆情的收集和研判,认真分析阶段性的舆情形势及走向,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工作规律,迅速改进提高,促进残疾人工作全面发展。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关注重视。残疾人事业网络舆情工作关系民生,影响部门形象。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协作、主动配合,扎实开展工作,自觉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二)提早发现应对。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对传统和网络媒体舆情的敏感性,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做到“三早"(早发现、早研究、早应对)、“三不"(不断提高舆情工作时效性,不准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舆情信息,不得应付、敷衍、拖沓、草率处置舆情)。要使舆论应对与事件应对双进入,统筹兼顾、全面部署、同步推进。
(三)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舆情外联协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各责任主体应加强与上级残联、宣传、网宣等对口单位、对口处(室)的联系以及中央、省、市属媒体沟通,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协调处理及时,主动发布及时,将负面舆情影响降到最小,重大舆情不发酵、不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