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秘[2010]59号
【发布日期】 2010.06.19 【实施日期】 2010.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环保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合肥市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合肥市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彻底改善河道水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本实现不让一滴污水进入巢湖为目标,对塘西河入河排口实施全面截污,对雨污水管网进行彻底分流改造,规范排水行为,强化排水设施管理,形成“排水用户全接管、污水管网全覆盖、管理工作常态化”的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改市政排水管网系统
塘西河流域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全面排查入河排口及市政排水管网系统,并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加以整改。
1.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入河排口,重点检查有污水排出的排口,彻底查清污水源头,并视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属企业未达标排放或偷排的,要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属管网不完善的,应尽快完善管网,确保全面实现截污。
2.全面排查辖区内排水管网系统中的雨污错接管、未连通管、封堵管、破损管、倒坡管、超负荷管等情况并实施整改完善;对倒虹管、过河管进行清淤,实现排水顺畅、雨污分流。
3.全面排查辖区内截污泵站运行情况,核实截流井和截污泵站内的溢流堰标高,对运行不合理的溢流堰进行整改。
(二)开展排水达标活动
塘西河流域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相对独立排水系统和道路等现状分界线为边界,将各所辖区域划分为若干排水区(排水区应与行政区划相对应),开展排水达标活动,做到设施、养护、管理三到位,即设施到位:污水预处理、雨污分流管网等设施应建设、整改到位;养护到位:各辖区应有专门的排水设施养护队伍,有完善合理的养护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养护;管理到位:辖区内排水户均办理排水许可手续,依法规范排水行为。各辖区完成排水区域划分后,制定排水达标方案,按照建设时序组织实施,自查验收合格后,向市城乡建委申报排水达标验收。市城乡建委会同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制订排水达标验收标准并负责验收。
(三)全面强化排水管理工作
1.强力推行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对新建项目建设方案审批环节管理,方案中必须有排水接管方案并符合要求,否则将不予办理相关环评和规划许可手续。所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都必须做到雨污分流,市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业登记注册时,应审查申请单位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令第142号办理了排水许可证明。
2.强化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塘西河流域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巡查,尤其是对应接管而未接管单位的排查,督促整改到位。督促排水户加强预处理设施管理,对排水构筑物定期进行清理。对雨污管道混接、错接、漏接,挪动堵塞排水设施,擅自将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设施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新增排水户的排水设施严格进行验收,确保新增排水户产生的污、废水都能得到收集处理。市环保局要加强对排水户出水水质的抽检,重点查处工业废水超标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2010年6月10日前,完成流域内依法排放污水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二)2010年6月25日前,完成塘西河流域排口和辖区排水管网普查工作。
(三)2010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排口的整改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四)2010年9月底前,完成排水达标活动验收工作;各辖区制定排水设施日常监管管理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合肥市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塘西河流域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由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排管办和塘西河流域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落实工作责任
1.塘西河流域内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并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塘西河流域辖区内的河道排口、排水管网普查及整改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同时,将排水达标工作任务分解到街道、社区,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每个排水区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内排水设施进行巡查和日常管理。
2.市城乡建委负责甄别和界定塘西河流域各辖区责任范围,对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方案审查和评估验收。
3.市环保局负责塘西河流域企业排污许可办理、督促签订承诺依法排放责任书和河道排口水质监测等工作。
4.市水务局负责塘西河河道及其设施管理的督察和塘西河生态补水工作。
5.市城管局负责塘西河流域摊群点污水排放、路面垃圾杂物清扫和车辆冲洗废水排放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确保资金到位
塘西河流域河道排口和排水管网普查、整改费用和排水设施日常管理经费,应纳入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财政年度预算计划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四)加强监督考核
塘西河流域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应上报辖区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塘西河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每周通报进展情况。对在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
塘西河流域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区、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紧迫性、必要性、重要性的宣传,深入辖区内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推进塘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舆论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将塘西河治理工作目标、内容等向社会公开;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对乱排污水的单位和企业进行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