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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印发《市律协党委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6-22   阅读: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文字号】 合律党[2010]5号
【发布日期】 2010.06.03 【实施日期】 2010.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印发《市律协党委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律党〔2010〕5号)

各律师党支部:
  现将《市律协党委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市律协党委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司党〔2010〕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坚持从全市律师行业实际和特点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律师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和加强基层党组织作出新贡献。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与内容
  (一)活动主题
  创先争优活动以“科学发展树形象,立足岗位比奉献”为主题,切实抓好“三个结合”。
  1、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大局,关注民生,服务“三保”,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年度律师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2、结合律师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进行党课教育,不断坚定律师党员的政治立场,使每名律师党员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带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结合提升律师社会形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律师党员要带头参加每年一次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带头公正、公平为民办实事,做到服务为民,廉洁办案,务实高效,树立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的律师社会形象。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意识较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的拥护。
  三是工作机制好。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有计划发展党员。
  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牢记宗旨,带头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就是要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组织实施
  (一)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市律协党委成立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张弘主任任组长,市律协党委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律师管理处,万立娟任办公室主任。
  (二)方法步骤
  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历时两年,分四个步骤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市律协党委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对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各律师党支部在会后要结合自身实际,召开支部全体党员会议进行再动员,并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在此阶段,各律师党支部要公开承诺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和实现承诺的具体办法。结合《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争当“五好”党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律党〔2010〕4号),市律协党委将在2010年“七·一”对评选出的“五好”党支部和“五好”党员进行表彰。
  2、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各律师党支部要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党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的事项。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律师党支部、优秀律师党员和优秀律师党务工作者,市律协党委将在2011年“七·一”前,报市司法局党委进行表彰。
  3、深化提升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律师党支部要积极引导党员律师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年“七·一”前,市司法局党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专项表彰。
  4、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地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三)工作方法
  1、调查研究。市律协党委、各律师党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开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成因,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
  2、公开承诺。一是各律师党支部要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二是党员要依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特点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党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布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3、领导点评。市律协党委领导适时对各律师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各律师党支部也应及时向市律协党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进一步开展好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4、群众评议。市律协党委适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评议或党员互评。
  5、评先表彰。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市律协党委对各律师党支部、各律师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律师党支部、优秀律师党员和优秀律师党务工作者,报市司法局党委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律师党支部和全体律师党员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始终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作为主线,始终把加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贯穿于活动始终,并将之作为提高律师行业党建水平的实践载体,切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责任。各律师党支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各律师党支部要制订相应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
  (三)注重实效。各律师党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重结果。活动中要多办实事,办好事,保证活动实效。
  (四)营造氛围。要在活动的每个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和通报活动情况。要重视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方式方法进行活动情况和典型宣传报道,营造活动氛围。
  (五)加强督查。领导小组适时对各律师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并适时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思想重视不够、活动开展不力的律师党支部,市律协党委将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将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项考核工作与评先评优活动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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