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商务局 【发文字号】 合商业[2010]127号
【发布日期】 2010.06.01 【实施日期】 2010.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加强2010年两节两考期间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
(合商业〔2010〕127号)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畜禽屠宰管理所:
根据市食品安委办《关于加强2010年两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合食安办〔2010〕9号)要求,现就加强儿童节、端午节、中考、高考期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重要时段生猪屠宰监管工作。要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重点企业要实行驻点督查。监督检查应留下工作记录存档备查。
二、严打私屠滥宰行为。市及三县屠宰所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牌等违法行为,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
三、加强应急管理。两节两考期间屠宰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畅通,遇情况及时处置、上报。
请于6月26日前将本文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我局市场监管处,以便我局汇总上报。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联系人:陶丽;联系电话:3538366(传真)。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