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通用人工智能产业部署要求,发挥专家智库对人工智能产业工作的智力支撑作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筹建战略咨询专家库。请于7月20日前以单位名义将专家推荐表集中反馈省科技厅人工智能处,并附电子版。专家库将动态更新,后期各单位可不定期推送专家名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应推尽推,做好此次专家推荐工作。
省科技厅联系人:王晨晨 0551-62626995,电子邮箱:248785826@qq.com。
2024年7月5日
附件:1.专家征集条件
2. 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表
附件1:
专家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和诚信准则,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二)从事产业相关的政策起草、科学研究、投资管理、企业经营等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前沿技术、发展前景及趋势等,在所在领域业绩突出,享有较高社会声望;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行业领军企业、咨询服务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可适度放宽);
(四)年龄原则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身体健康;
(五)愿意且保证能参与产业发展咨询等重要活动。
二、专业条件
拟推荐的专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一)科研类专家。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研发项目;省级以上人才计划专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AI百人会专家。
(二)企业类专家。就职于产业相关领域企业,深耕细分行业5年以上,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工作履历的企业负责人和研发高管、核心研发人员。
(三)投资类专家。就职于金融或投资机构,具有金融、法律、财务、投资管理、工程技术、市场营销等专业背景,在投资领域有5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产业、金融、财务、法务等专家。财务专家应具备注册会计师(CPA)或中、高级会计师资格,法律专家应持有律师职业资格证。
附件2:
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