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10]13号
【发布日期】 2010.04.19 【实施日期】 2010.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交通安全管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政办〔201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着力破解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难题,梳理排查、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求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项指标显著下降,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1.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要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围绕安全生产大格局来构建和谋划,科学统筹、严格要求。
2.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完善基层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各乡镇要把交通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治管理范畴。各县、区要在有条件的社区、人口密集的街镇以及大型运输企业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服务站,引入车辆、驾驶人管理及违法处罚等业务窗口,为企业及社会群众提供便利。
二、深入推进城区文明交通管理工作
3.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重点是要把城市文明交通创建与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创新工作思路,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形成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4.认真落实全市主要路口、重点路段的认领工作,发动各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5月初,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招聘任务,全力配合做好“世博会”、“四体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5.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推广“合肥元疃模式”,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化管理模式,建立县长、乡长、村长、组长“四长”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要将农用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作为新型农民培训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减少农用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中小学校车的规范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黑车”,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全面排查;尤其是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摸清交通安全重点隐患及存在问题,加大投入,彻底治理。
8.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排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未完成隐患治理任务的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制定推进计划,限期治理。
五、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9.市文明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教育、城乡建委、司法、安监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各展所长,形成合力,要会同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共同把活动覆盖到不同群体,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倡导文明行为,批评不良现象,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氛围。
10.加大对《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力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监管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三小车”驾驶人、大中小学生、进城农民工、公路沿线及城镇居民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加强“三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1.建立健全“三车”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属地监管、部门协作、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将交通安全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形成“三车”交通安全常态化、制度化的良性管理机制。
12.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合政〔2010〕11号),创新性地落实“三车”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注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工作,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坚决防止“三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反弹。
七、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考核
13.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目标管理,对照《2010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目标管理任务考核细则》,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