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厅[2010]53号
【发布日期】 2010.03.18 【实施日期】 2010.03.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中安在线》、《合肥论坛》等网络媒体给市委书记留言工作的通知
(厅〔2010〕53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根据市委领导同志意见,现就做好网友在《中安在线》、《合肥论坛》等网络媒体给市委书记留言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网友留言办理工作。做好网友在网络媒体给市委书记留言办理工作,对畅通网络问政渠道、加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联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网友留言办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努力做到网友留言能够得到及时回复,提出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反映的实际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各县、区委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是承办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主要领导对重要的留言回复要亲自审核把关,分管领导要具体过问办理工作并对留言回复审核把关。要安排专门人员,在每个工作日上网浏览网友在《中安在线》、《合肥论坛》等网络媒体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及时主动地筛选、认领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留言,做到“一日一认领,一周一回复”。要认真调查、核实、处理留言反映的问题,能办的抓紧办,不能办的说明情况;对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吸纳。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回复意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分别报市委督查室和市网宣办。回复意见能快则快,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报告进展情况。
三、市网宣办负责网上留言办理日常管理工作。要时刻关注网上留言动态,对重大敏感性信息要及时上报。对《中安在线》、《合肥论坛》等网络媒体给市委书记的留言,要每天浏览,做好下载、登记、整理工作。密切关注网上留言办理情况,对网上留言没有认领的单位及时提醒。对各单位的回复意见进行初审,初审后送市委督查室审核把关。对市委督查室审核后的各单位回复意见,及时回复相关网络媒体。要定期对网友留言动态、舆情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市委相关领导。
四、市委督查室负责对留言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单位应认领而没有认领的网上留言进行督促办理;对留言内容涉及面大、涉及单位多的网上留言,交由一个牵头单位负责办理。对各责任单位的调查处理情况和回复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对反映问题比较敏感、涉及社会稳定的有关留言的回复意见要报市委秘书长及市委有关领导审核,审核后交市网宣办回复相关网络媒体。要加强对网上留言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领导批示和社会关注的留言办理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办理落实到位。对责任单位在办理留言过程中出现的不负责任、不认真及时办理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要定期对留言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市委相关领导。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