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0.03.11
【实施日期】 2010.03.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检查验收的通知》(皖司通〔2010〕27号)及《关于印发全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合司通〔2009〕16号)文件规定,省厅决定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我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检查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律师事务所自查、县区司法局、市局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县区律师事务所自3月11日起对照标准对本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全面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作出书面总结,各县区司法局自行组织人员,按照《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检查验收基本标准》规定的标准,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本行政区域活动开展情况作出书面总结,于3月20日前报送市局律师管理处。
(二)市直律师事务所自3月11日起对照标准对本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全面检查情况登记表》并作出书面总结,于3月17日前报送市局律师管理处。市局于3月18日至20日对市直律师事务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验收。
(三)市局将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硬件达标、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社会反映良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推荐,由省厅予以表彰;对达不到基本要求、问题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律师事务所将由省厅给予停业整顿处理。
(四)省厅组织检查组,根据各市局检查情况,于4月民日至15日,对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核验收。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上来,统一到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上来。
2.注重“三个结合”。市局将把这次检查验收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3.实事求是,注重提高。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实事求是地查找和反映问题,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律师事务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进行自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建立内部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
附件:1.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全面检查情况登记表
2.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审批表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
全面检查情况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 2010年 月 日
基础标准 律师事务
所自评分 市司法
局评分 备 注
学习交流认真开展(共9分)。律师事务所要通过个人自学、所内交流等方式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和掌握《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活动计划(3分)、会议记录(3分)、律师学习心得(3分)等资料台账齐全。
党建工作常态化(共12分)。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有党员三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正常开展工作(4分);党员不足三人的,在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参加组织活动(4分);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应有党建联络员指导工作(4分)。
执业信息公开化(共16分)。下列执业信息应当公开,有变化时,应及时更换:律师事务所名称(2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分);收费许可证(2分);税务登记证(2分);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分)和收费标准(2分);主管部门和本所的投诉电话(2分);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执业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个人信息应当采取上墙、挂牌上岗或者在办公桌设置桌卡等形式公开(2分)。
所内管理制度化(共26分)。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制度。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实行主任(合伙人)案件审批制度,并由审批人和拟办律师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和风险告知(5分);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出具合法票据,并将票据或票据复印件附卷(5分)。律师事务所至少聘用1名行政辅助人员(3分)。与聘用的律师、行辅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4分),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均办理失业、医疗、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5分)。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依法纳税(4分)。
档案管理标准化(共14分)。严格执行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业务、财务、行政等档案的管理)。业务档案立卷规范,归档及时,材料完整。没有业务档案的,属严重违规。(4分)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规定。(4分)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合伙人会议、律师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案件讨论、收案登记、支部活动等均应有记录,且真实、完整(4分);律师事务所会见函、介绍信、委托合同、案件批办单等应由专人统一记录、保管。(2分)
管理手段信息化(共14分)。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4分)、管理制度(3分)和专、兼职维护人员(2分),按要求安装使用律师管理系统(5分)。
办公场所整洁化(共9分)。律师事务所容所貌卫生、整洁(2分);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执业律师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4分);执业律师每人均有一套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3分)。
总 计
律师事务所(公章) 市司法局(公章)
附件2:"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
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审批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设立时间
组织形式
联系电话
住 所
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律师事务所
意 见
(印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司法局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
意 见
(印章)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 见
(印章)
年 月 日